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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衆所周知,藥品不是一般的商品,其用途是治病救人,事關百姓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但是當我們行走在大街小巷,時不時就能見到藥品回收的字樣。那麼,這樣回收藥品合法嗎?是什麼人這樣堂而皇之地隨便收藥?收來的藥又去了哪裏?近日,本報記者通過多種途徑,對本市非法倒藥販藥的行爲進行了明查暗訪,瞭解到了一些內幕。
記者暗訪
藥品藥盒都能賣
地處本市南開區汶水道上的昌源裏始建於上世紀70年代,破舊的低矮小樓中住戶並不多。然而,在這裏卻活躍着另外一羣人。他們當中有本地人,也有外地人;有五六十歲的中老年人,也有二三十歲的年輕人。他們幾乎每個人的手上都拎着一個大大的黑色塑料袋,有的人還會端着一個小紙箱,裏面裝的都是同一類東西——藥品,這些人做的是藥品非法倒賣的“生意”。11月8日,記者以“買藥人”的身份走進了這裏……
在昌源裏,處於最邊上的3層小樓與前面的平房區幾乎“接壤”。走進這寬度不足3米,卻盤繞在多棟小樓間的小路,到處可見手拎黑色塑料袋的藥販子,不過與外面街上“打游擊”的人不同,這裏的藥販子會端出自己的“藥箱”供買藥人隨意挑選。
拜糖平、百令膠囊、倍欣、波依定、金水寶、立普妥……記者在現場看到,治療心腦血管病、糖尿病、腎病等多種疾病的常規藥物都能在“藥箱”裏找到。“拜糖平多少錢一盒?”記者首先向一名50多歲的大姐諮詢道。“46元一盒。”“怎麼好像比前幾次買價格貴了?”記者說道。“我們這兒的藥跟股票差不多,每天一個價。再說,你看看我這個藥,是有批號的。”記者接過大姐遞過來的拜糖平藥盒,看到她所說的批號其實就是藥品的生產日期,“7月份纔出廠的,絕對是好藥。”大姐補充說。記者隨後從包裏拿出剛剛在正規藥店花了11元購買的感冒藥“快克”問道:“您看我這藥能賣多少錢?”看到藥盒,大姐連忙擺手說:“我不收感冒藥,你去別家問問吧。”
轉了大半個市場,都沒有遇到願意收購“快克”的藥販子。最後在市場臨近出口的地方,一個年輕的小妹願意以5塊錢一盒的價格收購。但是,當看到記者從包裏拿出的藥盒因爲擠壓有些變形後,小妹立刻拒絕了:“藥的盒子不能有任何破損,你這個藥雖然批號不錯,但是藥盒皺了就沒人要了,我也不能收了。”隨後記者在小妹的“藥箱”裏看到了血小板聚集抑制劑——波立維,由於這種藥物的價格相對較高,所以記者當即表示家裏有老人一直在服用此藥。聽記者說完,小妹興奮地問:“那你們家是不是有很多波立維的空盒啊?”“空盒你們也收嗎?”“對,盒子我給你8塊錢一個。如果是含有說明書等全套的好盒子價錢還會更高,可能得二三十塊錢一套。”當記者答應下週會帶一批波立維的全套空盒來後,小妹高興地留下了自己的手機號碼,並自我介紹姓張。“其實你這個‘快克’不太好賣,這屬於‘小藥’,我們一般收的是‘大藥’。”小妹介紹說。“那什麼是‘大藥’呢?”“就是那些價格比較高、又有很多人服用的藥。”就在記者跟小妹聊天時,一名手拎黑色塑料袋的中年男子找到她,拿走了80盒“百令膠囊”。“這是遇到大客戶了吧?誰會要這麼多藥啊?你們是不是不只零賣啊?”面對這個問題,小妹則不願多說,只表示:“其實賣誰都一樣,一盒藥賺不了多少錢。”
“醫保藥”好收好銷
爲調查瞭解何種藥品更受青睞以及這些藥品流向何處,11月10日,另一路記者來到位於天津市第三中心醫院分院(原天津市第三醫院)附近的一處居民區,以“賣藥人”的身份與一名操着東北口音的中年“走街”女藥販攀談上了。
原來,人們習慣於將街邊“回收藥品”與“過期藥”畫上等號,而此次記者在調查中接觸到的藥販多數對此並不“感冒”。聽到記者表示家中有老人剛過世,手裏有不少藥品急需“處理”時,這名自稱姓姜的藥販告訴記者,只收沒過期的正規藥物,“過期的不收,快過期的倒是可以,不過賣不上價”。
她拿出一張隨身攜帶的名片,上面寫滿了可以高價回收的藥,可謂品種繁多,且多爲醫保用藥。她還給詳細標出,像拜糖平、諾和靈、糖適平、諾和筆、速效救心、欣康、步長腦心通、舒利迭、洛汀新、波依定、絡活喜這些治療糖尿病、心腦血管疾病、肺心病、高血壓的藥物“賣得最貴”。“糖尿病藥賣得貴,口服的、針劑都要。比如諾和龍(一種口服促胰島素分泌降糖藥)一盒70多塊錢,我們是40塊錢收藥。”
不過,對藥品的生產日期他們也有選擇,距現在日期越近,自然銷路越好。姓姜的藥販說:“我們就看(藥品的)生產日期,不看有效期,越是好月份(即最新生產)的,我們越願意收,你賣的錢也能越多。”她還囑咐記者:“下次你再來,我告訴你咋開、開哪個值錢……”
一邊說着,姓姜的藥販一邊示意記者:“咱上外面說去,要不有人找不到我。”她表示,她平時都在這裏收藥,來賣藥的有不少是醫保報銷比例高、取藥多的人。其中有些人是因爲藥品富餘,與其擱着浪費不如“廢物利用”;還有些人是從醫院開出的藥品,沒有打開包裝就會直接轉手賣給這些收藥的,藥販子和賣藥的人都能從中獲利。她還耐心“指點”記者:“人沒有了,如果醫保卡還沒註銷,那就趕緊多開點藥,啥值錢你取啥,要不卡里有錢也不給你,全歸醫保局了!”
追蹤調查
收來的藥都去哪了?
藥品私下交易已經成爲了某些人牟取不義之財的手段。那麼,這些回收來的藥品到底賣向哪裏呢?
據業內人士透露,這類藥品回收有着較爲系統的分工體系:一般在街頭收藥的是最低層次的,他們負責在醫院外、居民小區等地直接從市民手裏收藥;然後再轉到第二層次,對回收藥品統一分類;最後再由專人負責銷售,直接把這些分好類的藥品銷售到固定的渠道。從以往一些非法藥品回收案例來看,收去的藥大醫院難進,多賣給小醫院、私人診所和小藥店等,因爲這些地方有的沒經衛生主管部門批准,無法從正規渠道批發進藥,而通過網絡與快遞買藥既方便又便宜。還有的經重新包裝後銷往一些偏遠省份的農村,從中牟取高額利潤。也有的賣給醫藥公司,重新流回到市場。有些藥販爲使翻新生產的藥品不被識破,還專門到某些醫療機構回收廢棄的藥品說明書、藥瓶、藥盒等,以便再次利用。
如此非法倒賣藥品,不但嚴重影響了社保基金的安全,而且擾亂了正常的藥品市場秩序,形成了“刷藥販藥”的灰色產業鏈,大量“回爐”藥品重新流向市場,也給百姓用藥帶來了安全隱患。
記者採訪到一名在本市一家三甲醫院藥劑科工作多年的醫生,他表示,即便通過社保卡套取出來的是合格藥品,但這些回收藥品在流通過程中,是否達到了相應的存放要求,就沒人考慮了。未通過嚴格的方式儲存,甚至通過貨運郵寄等方式隨意轉送,勢必影響一些需特殊條件保存藥物的藥效。更爲嚴重的是,一些藥販子爲了牟利,可能把過期藥、假冒藥摻雜進回收的藥品中,重新包裝後再流向藥房、診所等醫療機構或醫藥公司。如果患者服用了過期、劣質藥物,非但起不到治療作用,有的還會因爲藥品黴變等,導致延誤病情、中毒等危及健康甚至生命的後果。
專家觀點
天津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助理研究員楊政:
“上堵”“下疏”斬斷非法倒藥鏈條
“上堵”即:
1.藥監部門要加強藥品動態管理,對藥品的質量、數量、批號等信息實施嚴格的管理,並利用多種手段,進行綜合治理,規範和疏通藥品供應渠道。
2.醫保部門加強對醫保卡使用、藥品銷售的監管力度,盡力完善制度存在的漏洞,形成打擊非法回收藥品的合力。
3.製藥企業加強對藥品的監管,如儘量別將藥品的生產日期印在藥盒上,可印在藥品顆粒所在的藥板上等,讓舊藥盒不再有“回收價值”,有助於杜絕非法收藥交易。
4.從長遠角度講,需提高羣衆的醫療保險意識和用藥安全意識,通過大力宣傳等途徑幫助消費者多掌握一些藥品知識,購買時可儘量選擇小包裝、小規格的藥,合理備藥;糖尿病等門特病種患者如需同時吃多種藥,需要在專業醫生指導下隨時調藥,而非開一次處方一直吃下去,並切忌貪便宜或受利益驅使從不合法的渠道購買、買賣藥物。此外,市民自行處理過期藥物時,一定要將藥片和外包裝分開,把包裝盒撕壞,防止藥品被一些藥販“再利用”。
“下疏”即:
1.彌補立法缺失,通過建立法律法規規定正規回收藥品的責任主體。
2.相關部門應當設置專門的藥物回收站點或定期開展藥品回收活動,並建立過期藥品回收獎勵制度,如推行有償回收或“以舊換新”,或鼓勵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以各種獎勵的形式促進過期藥回收等,這也有利於過期藥回收常態化、長期化。
天津惠華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高璐:
醫保倒藥屬非法經營
基本醫療保險享有人,以牟利爲目的,利用醫療保險購買藥品並轉賣的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以欺詐、僞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另外,如果基本醫療保險享有人被認定有上述行爲,可能會被醫保機構取消醫保資格。
醫療機構及經治醫生負有核對患者醫保資格的義務,對於存在上述行爲可能的患者應拒絕爲其開具醫保藥品。如果醫療機構及經治醫生故意協助基本醫療保險享有人從事上述違法行爲,將會被取消醫保資格。
在我國,從事藥品銷售是需要行政部門審批的。只有在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後才能銷售藥品。因此,不法分子採取先收購後銷售的方法倒賣藥品的,可以認定爲非法經營行爲。
上述違法行爲的出現,有一定的社會根源。一方面,我國的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及覆蓋水平還處在不斷提高和完善的階段。另一方面,“高藥價”的負擔催生了患者購買低價藥品的客觀需求。如果要徹底杜絕以上違法現象,必須進一步加強基本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和並軌。從現階段來看,加強法治宣傳,利用科技手段甄別騙保行爲,加大稽查力度等措施都是較爲可能的。
原因分析
“藥販子”爲何屢禁不絕
[市民方面]百姓買藥、賣藥都因爲錢
11月9日,記者第二次來到汶水道藥品非法倒賣市場。這一次,記者從親戚手中借來了一盒降糖藥“拜糖平”,其受青睞的程度要大大好於前一天的“快克”,被問到的藥販子都表示願意收購,價格也從43元到45元不等。最後,記者以價格太低爲由拒絕了藥販子。不過,如果交易成功的話,記者至少可以從藥販子手裏拿走43元現金。那麼,記者的親戚又是以什麼樣的價格從醫院開出這盒藥的呢?
根據天津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對門診特殊病的有關規定,具有醫療保險的城鎮居民辦理了門診特殊病證明的患者,在門診花費超過1300元“門檻費”後,再次購藥時,在職居民或退休職工可享受90%的報銷比例。也就是說,在超過了“門檻費”後,一般的“門特”患者只需擔負藥費的10%。據瞭解,一般醫院裏拜糖平的價格在75元左右,這就意味着“門特”患者買這盒藥的實際花費是7.5元。如果以43元的價格轉手賣給“藥販子”,那麼一盒藥就能獲利35.5元。
同樣的,對於那些不能享受醫保政策的百姓,按照記者前一天的採訪,在這個市場購買一盒拜糖平的價格爲46元,要比在正規醫院花費75元一盒的價格便宜了29元。長期服用的話,能夠節省下來一筆不小的開支。
此外,一些雖然享受醫保,但是醫保卡里的錢不夠花的患者也會到這樣的市場來買藥。記者採訪期間,偶遇了家住黃河道附近的白奶奶。去年,老人由於心臟問題在醫院做了支架手術,出院後一直服用波立維。但是由於此藥價格比較昂貴,一般醫院的價格會賣到140元左右一盒,雖然享有醫保,白奶奶每年醫保卡里的錢經常只能用上七八個月。“每年還有4個多月吃藥是需要完全自費的。這時候我就來這兒買藥,不到90元一盒,確實比醫院和藥店便宜很多。”白奶奶說。
[藥販方面]獲利全靠讓藥品重回流通渠道
記者在汶水道藥品非法買賣市場暗訪的兩天,發現與一般人想象的不同,藥販子收藥和賣藥的差價其實並不高。
以降糖藥物拜糖平爲例,藥販子一般以44元的價格收藥,以45元的價格售出。就算有人能賣到46元,這其中也只有2元的差價。 “這個市場裏這麼多人賣藥,誰也不會自己隨便擡高價格,一盒藥就掙一塊錢,這也算是行規吧。”市場裏的一名年輕藥販子告訴記者。
如果一盒藥只賺一塊錢,那麼還會有這麼多藥販子盤踞於此嗎?採訪中,那名從小張的手裏拿走了80盒“百令膠囊”的男人又把藥送到了哪裏呢?
經過多方諮詢,記者找到了一位對此行業較爲熟悉的業內人士。據他介紹,藥販子收藥價格普遍爲醫院零售藥品價格的50%左右。加價一塊錢的零售市場並不是藥販子獲利的主要渠道,他們會將同品種、同批號的藥品以重新整理甚至更改批號的方式塑封打理成整箱,讓其再次進入流通渠道獲取更多利潤,業內稱之爲“走量”。其實,“絕大部分藥販子收到藥品後,會按照種類不同交給不同的‘上家’。‘上家’再負責整理批號,塑封或是更改批號,裝箱……然後讓藥品重回流通渠道。也就是說,不排除再賣給普通藥店或是小醫院。而這些纔是他們的利潤點。”這名業內人士說。
[監管方面]聯合執法卻不易形成合力
走在大街上,你會時而看到“高價收購藥品”的小廣告,但是像汶水道這種集中的、並且公開的藥品非法倒賣市場,在本市卻只此一家。據瞭解,這個市場盤踞於此已有多年。“十年前,這裏到處都是賣假藥、過期藥的。大約三四年前又變成了今天這樣說是賣的都是正規藥的市場。”今年快80歲的王大爺,就住在昌源裏。作爲這裏的老住戶,他對這個藥品市場可謂再熟悉不過了:“這的房子已經建了幾十年了,屋子很破,很多人都搬走了,把剩下的房子租給了這些賣藥的。”
對於這個久居於此的市場,南開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又是怎樣的態度呢?11月13日上午,當記者第三次來到該市場時,在現場以普通市民的身份撥打了該局的監督電話。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針對昌源裏、宜川北里、烈士路上存在的藥品非法倒賣市場,2012年南開區就已成立了由區食藥監局、公安局、衛生局、社區街道辦等多個部門組成的聯合清理小組,每週都會對這個市場進行清理。“每天都會有着便衣的工作人員在此暗訪,每週還會進行一次着裝執法。”工作人員介紹說。
那麼這樣的聯合執法又是否真的起到了作用呢?在對附近居民的走訪中記者瞭解到,就在前一天(11月12日),還有聯合執法隊來過市場,“他們就是穿着制服轉一圈兒,藥販子當時是跑了,不過也沒見到他們追趕,今天一早這市場不是還照常‘營業’嘛。這樣的執法又有什麼意義?”提到聯合執法,不少在此居住的居民都表示對此很失望。
既然已經組建了聯合清理小組,爲什麼打擊的效果並不理想?記者輾轉聯繫到了一位曾經參與過聯合執法的社區工作人員,對於記者的問題,他直言道:“各家有各家的想法,各家也有各家的難處,聯合執法實際的打擊力度其實並不如想象中大。”他舉例說,比如公安部門抓到了藥販子,可是如果他的“贓物”也就是與他一起落網的藥品達不到一定錢數的話,公安部門沒有辦法對他進行處罰,折騰一番最後的結果還是得放人。“現在每個單位都有自己的工作,大家都很忙,其實是否能取締,最終還要看‘上面’的想法。”
[政策方面]醫保有“空”可鑽正規回收近乎空白
私自回收藥品是明令禁止的非法行爲,天津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助理研究員楊政認爲,“倒藥”現象反映出我國現行醫療服務體制中存在的諸多問題——
“醫保”“新農合”覆蓋面不廣
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以及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城鎮居民的用藥方便、有效已得到基本保障;而廣大農村(尤其是邊遠地區)仍存在着用藥不便、藥價偏高、藥品質量難以保證等問題。
基本藥物目錄和“醫保”目錄、“新農合”報銷目錄在實際應用過程中,由於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地區保護主義、政策及法律相關配套措施的缺失、各方利益存在衝突等原因,雖然基本藥物目錄已全部納入“醫保”目錄和“新農合”報銷目錄,但在具體目錄制定、招標、採購、使用和管理等環節的合理化和透明化程度仍然不夠,以上諸環節的不斷完善是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順利推行和實施的基本保障。患者有些藥品買不到,便容易給非法倒藥形成可乘之機。
以藥養醫和藥價虛高不無關係
享受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人,在醫保定點醫院取藥能有一定的報銷比例,而相對於自費看病患者的“市場”需求則要支付相對高昂的用藥成本,非法賣藥的現象就會有滋生的土壤。以至於有市民爲藥販子叫冤:把他們抓了,那些病人到哪裏去買便宜藥呢?
醫保中存在一些漏洞
據瞭解,門診特殊病醫保政策中有規定,例如糖尿病一次可購買除胰島素外的2種降血糖的化學藥製劑和1種中成藥製劑,假如有套購醫保藥品的行爲,一個門診特殊病只需服用“格華止”(鹽酸二甲雙胍片)的糖尿病患者,可以同時要求大夫開“拜糖平”和輔助降糖中成藥“金水寶膠囊”。其中“格華止”售價約29元、“拜糖平”售價75元、“金水寶膠囊”售價約46元,每種藥品按15天購買限額各2盒共計300餘元,除去醫保90%報銷,患者自費30元。套現者若將“拜糖平”和“金水寶膠囊”轉手賣給非法藥販,可以得到130元左右,還可以從中盈利100元。這其中門特患者、非法藥販、購藥的個體或單位均可獲利,但實際上虧損的是整個社保基金,所以說目前的門特報銷政策存在較大漏洞。
此外,有的享受着醫保或公費醫療待遇卻自身尚未患病的人,對醫保卡概念不清,總覺得沒得病時,錢放着拿不出可惜,並沒意識到用醫保卡套現是違法行爲,這也導致了醫保卡套現行爲和藥販的猖獗。
藥品回收領域近乎空白
楊政告訴記者,國家明令禁止非法回收藥品,從法規的角度說,醫院、藥店一旦售出藥品就不能擅自回收,但對藥廠、生產企業回收處理過期失效和近效期(接近失效期)藥品沒有硬性規定,目前的藥品管理法也沒有對個人行爲作出具體規定,正規渠道回收剩餘藥品在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中還是一個空白。本報記者張雯婧姜凝本版照片本報記者胡凌雲王倩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