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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以舉報他人經營的遊戲廳內有賭博行爲相要挾,連續數次敲詐錢財計2萬餘元。日前,該男子已被北辰區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今年6月11日,河北省男青年薛某爲謀財,給被害人周某打電話稱,周某經營的遊戲廳內有賭博行爲,若不給其5000元現金,將進行舉報並點燃遊戲廳。在薛某的威脅下,周某通過銀行匯款方式向薛某賬戶內匯入5000元。不想,薛某並沒有就此罷手,其又先後於當月13日、22日、24日,以相同理由向周某索要錢財。周某迫於威脅,分別向其賬戶內匯款1萬元、2000元、5000元。後經被害人周某報案,薛某於今年7月30日被公安機關抓獲。(記者孫啓明實習生潘一維通訊員劉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