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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合理劃分道路功能、分配道路路權,優化道路規劃設計方法,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中心城區道路規劃設計導則》。中心城區各類新建、改建和擴建城市道路的規劃設計將遵從以人爲本、公交優先和街道共享的基本原則,道路空間分配有效保障行人、非機動車和公交車的通行路權,合理壓縮小汽車道寬度。
公交專用車道分兩種
快速公交系統優先通過平交路口
公交專用車道可分爲快速公交專用車道和常規公交專用車道。按照《導則》設置公交專用車道的道路單向車道數不宜少於3條。高峯小時道路斷面單向公交客流量超過2000人次或單向公交車流量超過90輛應設置公交專用道。公交專用車道供公交車、校車及班車專用,並可作爲消防、救援等特殊車輛的應急通道。快速公交宜採用路中式專用道,優先通過平交路口。常規公交宜採用路側式專用道,且沿線應設置違法監控設備。
公交站、急救站等不足30米的路段
嚴禁設置路內停車位
《導則》明確機動車路內停車嚴禁侵佔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空間。交通性道路和醫院等重點地區周邊道路嚴禁路內停放機動車;中小學校周邊道路可採用即停即離方式停車;城市中心區路外公共停車場200米服務半徑範圍內及其他地區路外公共停車場300米服務半徑範圍內,嚴禁設立路內機動車停車設施。交叉口、鐵路道口、急彎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不足50米的路段,嚴禁設置路內停車位。公交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不足30米的路段,嚴禁設置路內停車位。距路口渠化區域不足20米的路段,嚴禁設置路內停車位。
公交車停靠設置
距離醫院等步行距離不過20米
公共汽車中途站的設置不得影響慢行交通的安全有序通行。公共汽車中途站應設置在軌道車站、醫院、學校、大型商場和居住小區附近,且步行距離不超過20米。按照《導則》公共汽車中途站間距:城區一般爲400米到800米,郊區一般爲800米到1000米。同一停靠站臺,停靠標準公交車線路數不宜超過6條;停靠大型公交車、鉸接車線路數不宜超過3條,特殊情況下不應超過4條。
主幹路沿線重要商業區、中小學、醫院
出入口附近應設置立體過街設施
人行過街設施與重要設施距離公交站及軌道站出入口不宜大於80米;距中小學校、醫院主要出入口不宜大於80米;距居住區、大型商業設施、公共活動中心的出入口不宜大於120米。城市中心區不宜設置人行過街天橋。快速路高架橋段爲橋下平面過街,地坪段應設置立體過街設施。沿地面快速路敷設的新建軌道線路應結合軌道車站設置立體過街通道。
按照《導則》要求,主次幹路宜爲平面過街設施。但當十字交叉口單個進口道橫過馬路的人流量超過3500人次/小時,且進口道或路段上雙向當量小汽車交通量超過1200輛/小時;環形交叉口總人流量超過15000人次/小時,且進入環形交叉口的當量小汽車交通量達2000輛/小時;複雜交叉口以及立交起坡點等交通安全隱患處;主幹路沿線重要商業區、中小學、醫院出入口附近過街處應設置立體過街設施。大型商業設施、軌道交通車站、快速公交車站、交通樞紐場站、大型文體場館等高密度人流集散點附近宜結合建築物及相關交通設施規劃設置立體過街設施。(記者王月實習生郭夢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