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網訊:本報於12月4日報道的『招聘為名暴力勒索求職者』一案,日前由和平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秦某因犯有綁架罪,被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5月3日9時許,本市某科技發展公司經理秦某經事先預謀策劃並准備作案工具,以招聘的名義將被害人黃某騙至和平區一寫字樓房間內,並對黃某采用捂口鼻等手段實施暴力。為避免被人發現,秦某隨後持刀挾持黃某轉移至樓內另一房間內,通過黃某向其親屬索要人民幣3.3萬元,並阻止黃某離開。經黃某親屬報警,公安機關於同日18時許趕至案發現場,將秦某抓獲歸案,並解救出黃某。(記者孫啟明實習生潘一維通訊員吉學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