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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2014年3月5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
財政部
各位代表:
受國務院委託,現將201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並請全國政協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一、201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
2013年,面對極爲錯綜複雜的國內外形勢,各地區、各部門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團結一心、奮力拼搏,經濟社會發展穩中有進、穩中向好。在此基礎上,財政工作與財政改革發展有序推進,預算執行總體良好。
(一)加強和改善財政宏觀調控情況。
爲保持經濟的平穩運行,國務院明確了經濟運行合理區間,強調只要增速不滑出底線、就業保持基本穩定,就不採取短期刺激政策對經濟運行進行強力干預,而是穩定市場預期,適度預調微調,同時簡政放權,推進改革,激發市場活力,釋放改革紅利。一是堅持不擴大財政赤字,把赤字佔GDP的比重控制在2.1%。二是實施促進企業發展的財稅優惠政策。暫免徵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爲超過600萬戶小微企業帶來實惠。取消或免徵了34項中央級行政事業性收費和314項地方行政事業性收費。擴大了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範圍,新增研發人員“五險一金”等扣除項目。三是清理財政存量資金。開展了財政存量資金的摸底和分析工作。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地方財政對外借款和財政專戶檢查。規定了財政結轉結餘、暫存款、暫付款清理壓縮目標,制定了結轉結餘資金統籌使用的管理辦法,將閒置沉澱的資金清理出來用於亟需支持的項目。四是促進優化投資結構。中央基建投資從競爭性領域開始逐步退出,並調整了投資方向和結構,加大對跨省(區、市)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市場化投融資改革。五是抓好各項政策措施的檢查落實。積極開展重大財稅政策實施情況檢查和跟蹤調查,強化對民生政策和資金落實情況的監督,推動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有效落實。
(二)落實全國人大預算決議情況。
按照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有關決議,以及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意見,研究完善體制機制,努力做好財政工作。
1.完善有利於轉方式、調結構的財稅政策。把短期調控與長期發展政策有機結合起來,加快推動經濟轉型升級。一是大力支持科技創新。開展中央財政科技專項優化整合工作,建立“先實施、後撥款”的科技計劃和科技重大專項後補助機制。完善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試點政策,擴大中央級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處置權和收益權管理改革試點範圍,延長試點期限。二是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支持實施“寬帶中國”戰略和“信息惠民”工程。促進新材料、高端裝備、生物醫藥、現代種業等領域關鍵技術突破和產業鏈協同創新。推進新能源財稅政策轉型。堅持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通過市場競爭實現優勝劣汰,化解過剩產能。三是加強節能減排。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持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積極促進工業、農業領域清潔生產技術示範和推廣。鼓勵使用節能產品,推動節能環保產業加快發展。整合專項資金,支持“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湖泊生態環境保護。支持492個縣開展重點生態功能區建設。四是支持外貿轉型升級。完善進出口稅收政策,降低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能源原材料等780多種商品的進口關稅;對煤炭等300多種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性產品徵收出口關稅。增加進口貼息資金規模,積極擴大有關商品進口。
2.注重民生投入的使用績效。按照守住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輿論的思路,在確保財政可持續的基礎上,落實好各項民生政策,開展重點民生支出評估,着力建立政府、企業、個人、社會協調配合的機制,樹立起個人努力、各方面合理承擔責任、勤勞致富的民生理念。合理區分公共性的層次,穩步推進民生相關領域的制度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民生事業建設。選擇就業補助、農村危房改造等專項轉移支付資金開展績效考覈,建立完善重點民生支出績效評價機制。
3.進一步加強預算管理。一是加強預算編制和執行管理。細化部門預算編制,進一步壓縮代編預算規模,嚴格控制預算執行中調整事項。建立健全覆蓋各級財政的預算執行動態監控體系,開展了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試點。建立健全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制度,公務卡受理環境逐步改善。二是加快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部門範圍和資金規模進一步擴大。中央財政對部分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和縣級財政支出管理等開展了重點績效評價,並積極探索實施評價結果公開、績效約談、績效獎懲等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地方預算績效管理工作也明顯加強。三是強化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基本摸清了地方政府性債務底數,對債務高風險地區進行了風險提示,促進加強債務管理和風險防控。地方政府債券自發代還試點範圍繼續擴大。將土地儲備機構融資納入地方政府性債務統一管理,實行年度可融資規模控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試編範圍進一步擴大。四是深入推進預決算公開。中央財政和中央部門預決算公開內容進一步細化,中央部門預決算分別集中公開。中央本級“三公”經費預算由7月份隨同中央部門決算公開,提前到4月份隨同中央部門預算公開,公開的內容更加詳實。推進省以下預決算公開,全國31個省份公開了省級財政總預算和省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大部分省份公開了省級“三公”經費預決算。
4.加快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堅持頂層設計與分步實施相結合的原則,在研究提出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思路的同時,不失時機地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順利推向全國,全年減輕企業稅負超過1400億元,促進了服務業發展和產業結構優化。實施部分品目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試點。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財政行政審批事項。出臺了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積極組織開展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研究明確了清理規範中央專項轉移支付的思路和方案,壓減了一批專項轉移支付項目,下放了一批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的審批權。支持黑龍江省開展“兩大平原”涉農資金整合試點。推動地方結合實際,清理整合省對下的轉移支付項目。
5.厲行勤儉節約。認真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按5%比例壓減中央本級一般性支出,騰出的資金轉入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留待以後年度經預算安排使用。各地也都相應壓減了支出。加強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制度建設,圍繞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發佈了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外賓接待經費、因公臨時出國經費和因公短期出國培訓經費等管理辦法,增強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權威性,爲建立健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長效機制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