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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環保支出1803.9億元,完成預算的85.8%,下降9.7%,主要是部分節能產品補貼政策到期後不再執行。支持重點地區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安排獎勵資金支持淘汰落後產能。支持重點節能工程建設,擴大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範的範圍。北方採暖區完成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2億平方米。支持開展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試點。支持開展城市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循環利用。啓動無電地區金太陽示範工程,支持頁岩氣資源規模化開發利用。繼續推進天然林資源保護和退耕還林等工程。鼓勵使用高效節能產品,支持推廣1.6升及以下節能環保汽車和新能源汽車。
交通運輸支出4138.5億元,完成預算的104.1%,增長4.2%。糧油物資儲備事務支出1266.38億元,完成預算的102.4%,增長27.9%。國防支出7201.97億元,完成預算的100%,增長10.7%。公共安全支出1934.34億元,完成預算的95.3%,增長2.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381.54億元,完成預算的102.3%,增長3.9%。
(3)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執行情況。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48037.64億元,完成預算的98.3%,增長5.9%。其中:一般性轉移支付24370.91億元,專項轉移支付18609.83億元。一般性轉移支付佔全部轉移支付的56.7%,比2012年提高3.4個百分點。
2.政府性基金預算。
2013年全國政府性基金收入52238.61億元,全國政府性基金支出50116.46億元。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4231.7億元,爲預算的116.9%,增長27.5%。超過預算主要是中央財政向菸草總公司收取部分稅後利潤,用於支持鐵路建設支出。加上2012年結轉收入834.73億元,2013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總量爲5066.43億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4259.47億元,完成預算的96.8%,增長27%。其中,中央本級支出2760.86億元,對地方轉移支付1498.61億元。中央政府性基金結轉下年支出806.96億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級收入48006.91億元,增長40.3%,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41249.52億元。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對地方轉移支付1498.61億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爲49505.52億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47355.6億元,增長38.6%,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40600.45億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大於支的部分結轉下年使用。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2013年全國國有資本經營收入1651.36億元,全國國有資本經營支出1513.6億元。
中央國有資本經營收入1058.27億元,爲預算的104.7%,增長9%。加上2012年結轉收入71.95億元,收入總量爲1130.22億元。中央國有資本經營支出978.19億元,完成預算的90.3%,增長5.2%。其中,調入公共財政預算用於社會保障等民生支出65億元,增長30%。中央國有資本經營結轉下年支出152.03億元。
地方國有資本經營收入593.09億元,地方國有資本經營支出535.41億元。地方國有資本經營收大於支的部分結轉下年使用。
4.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2013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收入34515.56億元,爲預算的105.1%,其中,保險費收入25938.81億元,財政補貼收入7371.5億元。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支出28616.75億元,爲預算的102.5%。本年收支結餘5898.81億元,年末滾存結餘43441.85億元。
以上有關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2013年全國預算執行情況2014年全國預算(草案)》。
總的看,2013年全國預算執行總體良好,各項財政工作取得新進展,這是黨中央、國務院科學決策、正確領導的結果,是全國人大、政協及代表委員們加強監督、有力指導的結果,是各地區、各部門以及全國各族人民艱苦奮鬥、共同努力的結果。
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財政改革發展面臨的問題與挑戰:財政收入中低速增長與支出剛性增長矛盾突出,預算管理制度的完整性、科學性、規範性和透明度不夠,稅收制度不完全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改革、轉型的新形勢,中央與地方的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規範問題,財政結轉結餘資金規模較大,地方政府性債務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一些基礎性工作還不夠紮實,財經紀律亟待加強,等等。我們將高度重視這些問題,採取有力措施加以解決。
二、201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
2014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實現“十二五”規劃目標的重要一年。編制好2014年預算,進一步發揮好財政職能作用,對於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各項改革部署,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014年,我國經濟發展環境依然錯綜複雜。從財政看,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受我國經濟潛在增長率放緩、推進稅收制度改革等因素影響,財政收入增長將趨於平緩。同時,支持全面深化改革、調整優化經濟結構和促進各項社會事業發展,都需要增加投入。根據面臨的財政經濟形勢,2014年財政工作和預算編制,要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各項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改革創新,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推動相關領域改革,發揮財稅體制改革在整體改革中的基礎性和支撐性作用,促進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盤活財政存量,用好財政增量,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促進社會事業發展,着力改善民生,嚴肅財經紀律,從嚴控制“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推進預算公開透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社會和諧穩定。
(一)2014年財稅改革工作重點。
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全面實現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確定的各項改革目標,抓好今明兩年的財稅體制改革工作非常關鍵。黨中央、國務院決定把預算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改革作爲今年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點,務必實現良好開局。
1.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深入推進政府和部門預決算公開。細化政府預決算公開內容,政府支出預決算全部細化到項級科目,專項轉移支付預算細化到具體項目。擴大部門預決算公開範圍,除涉密部門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財政撥款的部門均應公開本部門預決算。細化部門預決算公開內容,除按項級科目公開外,要逐步將部門預決算公開到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研究將部門決算按經濟分類公開。加大“三公”經費公開力度,細化公開內容,所有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都要公開。二是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根據國家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宏觀調控需要,確定中期財政政策,研究編制三年財政規劃,對規劃期內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項目,研究政策目標、運行機制、評價辦法,並強化其對年度預算的約束,提高財政政策的綜合性、前瞻性和可持續性。三是改進年度預算控制方式。審覈預算重點由平衡狀態、赤字規模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硬化支出預算約束。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出臺新的增支政策。收入預算從約束性轉向預期性,促進稅收依法徵管。四是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中央財政預算因政策需要可編列赤字,在政策調整後分年彌補。預算執行中如出現超收,原則上用於削減財政赤字、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如出現短收,通過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削減支出或增列赤字並在經全國人大審定的國債限額內發債平衡。五是全面清理規範財稅優惠政策,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公平競爭環境。清理範圍包括:各級政府出臺的對各類區域的稅收優惠、收入全留或增量返還政策;對企業的稅費減免、先徵後返和財政補貼,低價出讓轉讓土地和國有資產政策;對個人的稅費減免、先徵後返和財政補貼等政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政策要停止執行。稅收優惠政策統一由專門稅收法律法規規定,各類發展規劃不得另行規定財稅優惠政策。六是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確的政府預算體系。明確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支出範圍和重點,加強統籌協調,避免交叉重複。建立將政府性基金中應統籌使用的資金調入公共財政預算的機制。進一步加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調入公共財政預算的力度。加強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做好基金結餘的保值增值,在精算平衡的基礎上研究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可持續性問題。七是加快建立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研究制定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方案、制度規範和操作指南,繼續組織地方試編政府綜合財務報告。修訂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對部分事項採用權責發生制,爲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提供基礎數據信息。
2.推進稅收制度改革。一是繼續推進營改增改革,在全國範圍內實施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營改增試點,抓緊研究將電信業納入營改增範圍的政策,力爭今年4月1日實施。二是實施鼓勵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髮展的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優惠政策。三是實施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四是進一步擴展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五是改革完善消費稅制度,調整消費稅徵收範圍、環節和稅率。六是加快房地產稅立法進程。七是加快推動環境保護稅立法工作。
同時,抓緊研究調整中央與地方的事權和支出責任,在轉變政府職能、合理界定政府與市場邊界的基礎上,合理劃分各級政府間事權和支出責任,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和支出責任;保持現有中央和地方財力格局總體穩定,結合稅制改革,考慮稅種屬性,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積極協同推進養老、醫藥衛生、教育、科技、住房等相關領域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