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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據天津鐵路運輸法院統計,天津鐵路北環線上近年來每年都會發生數起居民人身傷亡事故,且呈逐年上升趨勢。受害人或家屬以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爲由起訴的案件也因此增多。結合這一現狀,日前,天津鐵路運輸法院向鐵路部門發出司法建議。
據介紹,天津鐵路運輸法院法官在案件審理中,多次到事故現場調查勘驗,發現每一次人身傷亡事故都是因爲附近居民違法穿越鐵路或違法在鐵路線路上行走造成的,而鐵路運輸企業沒有在上述危險地點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存在一定安全隱患,隨即就此向鐵路部門提出建議。
鐵路部門對此給予高度重視,責成北京鐵路局安監室、工務處、企法處、天津工務段等相關部門、單位,立即組織人員對北環線上存在行人穿越或進入鐵路線路安全風險的地點進行調查,確定危險地點十處,並立即在這些地點設置、安裝了明顯的警示標識。從接到法院的司法建議到警示標識安裝完畢,僅用了短短几天的時間。爲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防止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起到了積極作用。
在此,法官溫馨提示:我國《鐵路法》第六條規定:公民有愛護鐵路設施的義務。禁止任何人破壞鐵路設施。安全警示標識屬於鐵路設施,需要公民加以愛護,任何損毀警示牌的行爲都是違法的。另外,呼籲廣大公民應該按照法律規定通過鐵路道口穿越鐵路線路,並禁止沿鐵路線路行走,以保證自身的安全和家庭幸福。(記者孫啓明通訊員褚寧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