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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據交管部門2013年統計數據顯示,機動車路口軋越實線、走非機動車道、不按導向車道行駛以及黃色網格線內違法停車四類『涉線』交通違法最易被車主忽視,不少車主因此被罰款、記分。
第一類:軋越實線
軋越實線,即違反禁止標線行駛,禁止標線是指道路上施劃的黃實線、車道之間施劃的白實線及車道中間施劃有黃色大叉的交通標志標線。違反禁止標線指機動車行駛中軋越實線通行或並道等交通違法行為。
據了解,軋越實線等『涉線』交通違法行為佔所有交通違法之首。主要表現為:軋越單、雙黃色實線掉頭,軋越白色實線違法變道,在不允許掉頭的路段掉頭或在禁止左轉彎的路段左轉彎。其中,禁止掉頭和禁止左轉彎標示為地面標線。發生此類交通違法主要原因:行經路口時,遇突發情況未采取正確排車等候措施,而選擇軋線並道繞行;因路口車輛較多時,駕駛人選擇實線『加塞兒』,尤其交通高峰時段最為突出;因不熟悉路況,行經路口時未及時觀察路面標識,誤闖禁止標線;在明知路口通行規則下,仍心存僥幸掉頭、違法通行,如佔用右轉車道直行。
交管部門提示,軋越實線等違反禁止標線交通違法行為,易引發交通事故,嚴重影響通行秩序,導致道路交通擁阻。駕車行經路口時,軋越白實線變更車道或並道等違反禁止標線行駛,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規定,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處罰。
第二類:走非機動車道
機動車走非機動車道,即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機動車違反『各行其道』原則,佔用非機動車道通行。此類交通違法在交通高峰時段多發,個別駕駛人遇路口車多排隊時貪圖一時快捷,佔用非機動車道直行或右轉。
交管部門提示,機動車、非機動車通行均應遵循『各行其道』原則,機動車佔用非機動車道行駛,影響道路通行秩序且易發生機非事故。機動車佔用非機動車道通行,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條規定,可處以罰款100元處罰。
第三類: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即進入導向車道後,未按導向行駛,如在只能直行車道左轉彎或右轉彎、在只能轉彎車道直行等交通違法行為。不按導向車道行駛也是極易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有的駕駛人在行經路口時,發現佔錯車道後采取錯誤方式,佔用直行車道強行左轉彎或右轉彎通行;有的駕駛人則在交通高峰時段,圖快不排隊佔用左轉或右轉車道直行。
交管部門提示:不按導向車道行駛對道路通行秩序影響較大,常因不守法者違法佔用左轉或右轉車道直行引發交通擁阻。駕駛人如佔錯車道可將錯就錯,繼續按所佔導向車道行駛,經下一路口再調整通行方向。不按導向車道行駛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4條規定,可處以罰款200元、記2分處罰。
第四類:佔軋黃網格線
黃網格線即一種地面交通指示標志,黃色方形邊框,內有交叉網格狀線條,表示嚴禁車輛長時或臨時停放。當網格線前方有車輛停駛時,跟隨其後的車必須在線外等候,直到確認黃色網格線前方有足夠空間停駛本車時,方可駛過黃色網格線。據分析,因部分駕駛人不知道黃色網格內不得停車,在前方車輛等候紅燈或是行駛緩慢時緊跟前車,導致車輛違法佔軋黃網格線。
交管部門提示,黃網格線劃設於易發生臨時停車造成交通堵塞的交叉道路、出入口及其他需要設置的位置,嚴格禁止一切車輛長時或臨時停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在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應當依次排隊,不得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不得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區域內停車等候。違者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規定,可處以罰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