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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盜竊案提起公訴,河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張某判處刑罰。
被告人張某,男,23歲,無業。曾因盜竊被刑事和行政處罰。2014年2月的一天凌晨,張某路過河東區魯山道某路口,看到一輛臨時停在此處的五菱之光汽車未上鎖,便將其竊走,停放於本市河東區太陽城附近自用。失主劉某發現汽車被盜後立即報警。後劉某發現其被盜汽車,與民警共同蹲堵,並於2014年3月底的一天晚上將張某抓獲歸案。贓物已收繳併發還失主。經鑑定,被盜的五菱之光汽車價值人民幣15000元。張某對盜竊事實供認不諱。近日,河東區人民法院依法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檢察官提示廣大司機朋友,駕車出行應時刻注意防盜,離開汽車時應鎖好車門,不給盜賊以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