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韓先生:請問大型車輛能在高速公路最左側車道行駛嗎?
交管部門答復: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高速公路同方向有兩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裡;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裡,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裡。高速公路上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裡,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裡。因此,高速公路最左側車道除小型載客汽車外,其他車輛不得佔用,但借用最左側車道超車後駛回原車道的,屬正常超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