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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女青年在通信公司工作期間,為謀取小利,利用職務之便盜取手機主板,後在出門時被保安查獲。鑒於該女子系犯罪未遂且積極退贓,日前,西青區法院判決其犯有職務侵佔罪,免予刑事處罰。
21歲的河北省女青年劉某原系本市一家通信技術公司制造G焊接P資材班外包聘用人員,工作區域是PBA資材倉庫,工作內容是接收主板、清點入庫主板數量、向線體運送主板等。2013年6月26日7時30分,劉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從公司PBA倉庫內盜走三星I9500型號手機主板6塊,在經過公司安檢門時被保安發現,並被當場抓獲。經鑒定,6塊主板價值人民幣5500餘元。現贓物及有關物品已全部退賠被害單位。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公司財物,且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佔罪。鑒於劉謀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屬犯罪未遂,且認罪態度較好,積極退賠贓物,法院遂對其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