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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本市日前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相關問題進行完善,本市零就業家庭、單親家庭、贍養患重大疾病直系親屬家庭人員,及城鎮低保家庭中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人員,從事靈活就業的,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75%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補貼。其他經認定的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就業困難人員,從事靈活就業的,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50%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補貼。靈活就業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期限為三年,期滿自行終止。
據介紹,2011年11月1日前已經享受補貼的,補貼期限自2011年11月1日開始計算;2011年11月1日後申請享受補貼的人員,按享受補貼開始時間計算。對於補貼期滿時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人員,可以在補貼期滿前30日內,向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繼續享受補貼申請,經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核實,區縣失業保險管理部門復核後,可以繼續享受補貼。其間經年度核查符合條件的,可享受至退休年齡;補貼期滿時,男不滿55周歲、女不滿45周歲的人員,可以在補貼期滿後60日內到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進行失業登記,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經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初審,區縣失業保險管理部門復核後,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其中,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再次實現靈活就業又不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的,可以申請一次性領取不超過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男不滿55周歲、女不滿45周歲的人員,只能享受一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達到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人員,仍然從事靈活就業的,可以再次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其中,對於正在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間的人員,可以在享受期滿後,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也可以申請一次性領取不超過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待達到享受月數的次月,再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