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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課堂既是探求真理、傳授知識的平臺,是傳播思想、培養人才的重地,更是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窗口。高校的課堂講授活動不是孤立的知識傳授活動,而是結合一定的思想政治文化傳授、理想道德文化傳播以及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共產主義觀念方面的教育活動,這是憲法和法律對於高校課堂教育教學活動的基本要求。
其一,從教育教學的角度來講,高校教師在開始教育教學活動、特別是課堂講授之前,首先要明確國家興辦教育的目標,使知識傳授的目標服務於國家要求,符合法律規定。我國《憲法》第二十四條明確規定:“國家通過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通過在城鄉不同範圍的羣衆中制定和執行各種守則、公約,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建設。國家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在人民中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國際主義、共產主義的教育,進行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教育,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教育法》第三條也規定:“國家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爲指導,遵循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這些既是國家舉辦教育事業的目的,也是對高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總要求,更是對教師課堂教學活動在政治方向上的法律規定,任何學校、教師都不得違反。
其二,從教育工作者自身的角度來講,依法進行課堂教學活動是教師的法定義務。我國《教師法》第三條指出,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教師應當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因而教師課堂教學不是任意的,依法組織教學、開展教學活動,特別是依法進行課堂教學是教師的法定職責所在。包括課堂講授在內的教育活動,與其他社會活動一樣,都要遵守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這既是憲法和法律對於廣大高等教育工作者的要求,更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全面推進法治國的重要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