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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5日一審公開宣判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原副主任黃峯平被控貪污、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被告人黃峯平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職務侵佔罪及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十九年。
現年50歲的黃峯平,曾是知名神經外科專家,曾任上海多家醫院副院長、院長、上海市衛計委副主任等職務。
2013年12月,黃峯平被依法逮捕。2014年7月,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向法院提起公訴。同年8月,上海一中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上海一中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黃峯平作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共計7萬元,其行爲已構成貪污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給予的錢款共計301萬餘元,爲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爲已構成受賄罪;利用其在醫學會神外分會擔任主任委員的職務便利,將屬於醫學會的財物141萬餘元非法佔爲己有,其行爲已構成職務侵佔罪,且數額巨大;黃峯平的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有1100餘萬元財產差額不能說明來源,其行爲已構成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且差額特別巨大。黃峯平犯有數罪,應予並罰。
被告人黃峯平在被採取強制措施後,主動交代偵查機關尚未掌握的收受賄賂事實,並能如實供述貪污、職務侵佔、鉅額財產來源不明事實,可認定其受賄犯罪具有自首情節,認定其貪污罪、職務侵佔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具有坦白情節。綜合考慮黃峯平到案後的認罪、悔罪表現,且本案的贓款、贓物均已追回,可對黃峯平酌情從輕處罰。
據此,上海一中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黃峯平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十萬元;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三百五十萬元;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一百四十萬元;犯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五百萬元;犯罪的違法所得和來源不明的財產予以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