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擔任辯護律師究竟是不是在爲“壞人”說話?刑辯律師會不會在辯護中與嫌疑人沆瀣一氣?昨天,因爲在劉涌案中擔任辯護律師而成爲媒體焦點的著名律師田文昌表示:他最近的經歷不僅說明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的爭論仍未統一,而且愈發讓他感到,人們對刑辯律師太缺乏理解,刑辯律師必須通過努力改變自己的社會地位與社會形象。
因爲在劉涌案中田文昌的“出色”表現,他在網上遭到了大量的指責。對此田文昌無奈地表示,目前刑辯律師在我國不僅沒有得到社會的認可,很多律師不願涉足其間。此外,許多律師僅僅滿足於打贏官司,辦案過程卻不夠規範,甚至有影響法律公正之處,這些“土辦法”已經影響了辯護作用充分有效地發揮,也因此使人們對律師的形象有了更加錯誤地認識。
全國律師協會正在通過一系列的對外合作項目,以期借鑑西方國家的先進經驗,培養中國刑辯律師的技能技巧,使中國的刑辯律師儘快成熟、規範。昨天下午,田文昌律師就以全國律師協會刑事委員會主任的身份出席了一個國際合作項目的簽字儀式。根據協議,在未來的4年中,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將與加拿大律師協會在刑事司法改革與辯護方面加強合作,加拿大國際開發署爲該合作項目的第一期提供了47.2萬加元的資金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