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媒體報道,廣東省內又出現食用鼠類等野生動物的現象,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對此,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宣佈,從即日起到7月26日,將在全省範圍內緊急開展一次查處非法經營野生動物的專項整治工作,並重申嚴禁“野味店”等字樣出現在店名或牌匾中。
廣東省工商局將及時蒐集各方面案件線索和羣衆舉報投訴信息,對地下野生動物交易市場進行全面清理取締,堅決禁止田鼠、山鼠、果子狸、穿山甲等野生動物及其產品進入市場。
與此同時,禁止賓館、飯店、酒樓和餐館等餐飲場所出售以田鼠、山鼠、果子狸、穿山甲等野生動物爲原料的食品,對走私販運、非法加工、製作和銷售上述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行爲將堅決予以查處。
依照國務院頒佈的《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對無證無照經營野生動物的行爲,將堅決予以取締和查處。對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廣東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處理的野生動物將請當地林業和動物檢疫部門進行收繳處理,對沒收的野生動物死體一律交有關部門作銷燬處理。
這位負責人還指出,在集中整治過程中,將對市場強調建立和完善經營動物及其製品的索證索票和臺賬制度,凡是未經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動物及其製品,一律禁止進入市場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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