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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興雲信股權的受讓方也是最大的受益者是華美集團董事長、華美資產最終控制人張克強及華美資產不多的幾個自然人股東。
受讓了深圳興雲信70%股權的華美資產,由張克強出資160萬元、宋世新出資40萬元,於1999年6月設立。經過2000年7月、2001年11月、2003年9月、2005年3月、2006年9月、2007年2月共計六次的股東和注冊資本變更,最後變動為廣東華美國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出資501.1萬元、廣東華美雅思教育服務有限公司出資100萬元、自然人宋世新出資245.2萬元、熊中出資120.7萬元、葉立強出資28萬元、劉沙出資27萬元、許嵐出資14萬元、陳金龍出資12萬元、陳鋒出資10萬元、曹迅毅出資11萬元、羅峰出資22萬元、沈磊出資4萬元、盧明輝出資2萬元、李日曼出資1萬、曾冰出資1萬、謝福中出資1萬元。
在該公司2007年2月最後一次股權變動中,廣東華美國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將原出資547.3萬元(佔公司注冊資本的49.76%)中的46.2萬元轉讓給宋世新,轉讓金額為46.2萬元。這次股權變動的股東會決議正是2月2日——華美資產聯手華美集團收購深圳興雲信的工商注冊變更日做出的。
很容易算出,對應這46.2萬元股權變更的權益主要來自——4.2%的華美資產——2.94%的深圳興雲信。
此外,華美資產持股較多的自然人股東多為華美集團高管,其中葉力強系華美學校董事,劉沙系華美學校副校長,陳金龍、陳鋒與羅峰均系華美集團董事,曹迅毅與羅峰同系華美派駐深圳興雲信董事。不過,股東許嵐與熊中一樣,《證券市場周刊》記者查閱相關材料後,未能證實他們與華美集團及其下屬公司關系。
值得關注的是,曹迅毅與羅峰這兩位華美資產股東兼深圳興雲信董事,在2006年9月19日鹽湖集團股東會通過對深圳興雲信的定向增發方案前,曾多次買賣*ST數碼股票。
羅峰於2006年6月19日買入數碼網絡股票10,000股,又於6月20日買入7,500股,並於2006年6月22日全部賣出共17,500股。曹迅毅於2006年6月23日買入數碼網絡股票208,800股,於2006年6月30日賣出79,390股,7月5日賣出86,740股,7月7日賣出42,670股;於8月1日買入70,000股,並於2006年8月10日賣出70,000股。
在樹人律師事務所出具的《*ST數碼(000578)關於以新增股份換股吸收合並暨注銷之補充法律意見書》(以下簡稱『法律意見書』)中,對上述事件解釋到,『深圳興雲信董事羅峰、曹迅毅買賣數碼網絡股票時,深圳興雲信尚未認繳鹽湖集團的增資,不屬於鹽湖集團的股東,故不具備利用內幕信息的條件。』
而《證券市場周刊》記者獲悉,羅峰、曹迅毅的深圳興雲信董事職位是2008年2月24日纔在公司股東會決議中通過的。上述《法律意見書》的公告則早在2007年10月24日,此時,深圳興雲信尚未被華美集團與華美資產收購,董事均系興雲投資派駐,分別為楊承佳、張濤、詹建東、徐啟東和。
樹人律師事務所緣何默認羅、曹二人為深圳興雲信時任董事,寧願從認繳增資與否解釋,也不以上述最簡明的時間點來證明二人的『清白』,耐人尋味。
華美資產的第二大自然人股東熊中同樣值得關注。2000年7月,張克強將原出資160萬元中的10萬元轉讓給熊中,轉讓金額為10萬元,後者成為華美資產股東。2006年9月,廣州市華美英語實驗學校將佔公司注冊資本10.06%共110.7萬元的出資轉讓給熊中。
能夠在華美資產股東名單列有一席之地的,多為華美集團的創業骨乾,然而遍尋相關材料,記者在華美集團的創業骨乾中都找不到熊中的名字。有意思的是,*ST數碼2006年中報顯示,其時任第一大流通股股東恰好也叫熊中,持股數1,350,401,佔公司總股本0.681%。隨後,熊中從當年三季報披露的股東名單中消失,時間上看,與華美資產的股東熊中增持華美資產的時間吻合。
『完美回報』指日可待華美集團於1993年由張克強創建,保利地產(600383,華美集團系其第二大股東,張克強系其第三大股東)2007年年報顯示,截至年報基准日,張克強個人對華美集團持股為90%。
華美集團的主頁上介紹,它是以教育、專業市場投資為主、證券投資和其他實業投資為輔的國際投資集團,集團員工總數近千人,總資產規模約為35億元人民幣。參股企業包括保利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悍馬輪胎科技有限公司等。
綜合深圳興雲信對ST鹽湖股份鎖定期的承諾和《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自2008年3月11日股改完成日開始,深圳興雲信持有的約2.25億股ST鹽湖流通受限股,其中約170萬股將作為對價委托登記結算公司臨時保管,該部分股份至本公司2010年年度報告公告後,如未發生需要執行追加對價承諾情形,可上市流通;其中佔總股本5%的約1.53億股於2009年3月11日解禁;剩下的0.7億股可於2010年3月11日解禁。
與通過深圳興雲信成為ST鹽湖股東的『猶抱琵琶半遮面』不同,華美集團對其另一次成功資本弄潮十分自豪,『參股保利地產』的鏈接在其主頁上右下角被清晰標出。而這兩次投資,都有著共同的特點——超低價入股。
2002年8月,由保利南方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利南方』,全國資)作為主發起人,聯合華美集團和張克強等16位自然人共同發起設立保利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後更名為『保利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600048)。其中,保利南方集團有限公司以廣州保利房地產開發公司經評估的截至2002年3月31日的淨資產作為出資,華美集團及張克強等16位自然人以貨幣資金出資。
華美集團以4557.7858萬元出資,在保利地產股權所佔比例為15.19%,張克強以1350萬元出資,在保利地產股權所佔比例為4.5%,分列第二、第三大股東。
經過保利地產2006年7月的新股上市、2006年10月的一般法人配售上市、2007年4月的轉增,華美集團持有其12,154.1萬股限售股,佔總股本11.05%;張克強持有限售股3600萬股,佔總股本3.27%。
這段時間中,2006年年末華美集團獲保利地產約182萬元分紅,張克強獲得54萬元分紅;2007年年末華美集團獲保利地產約425萬元分紅,張克強獲得126萬元分紅。
2007年7月31日,上述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隨後的8月23日,張克強迅速以每股77.49元均價減持了3,305,738股;加上8月28日的再一次拋售,張克強兩次共計減持超過528萬股,套現4.24億元。華美集團則於2007年8月到2007年年底期間減持保利地產1285.51萬股。
深圳興雲信持有的ST鹽湖限售股解禁後,實際控制人華美集團是否會如對其持有的保利地產那樣套現,尚無從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