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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今年《勞動合同法》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施行,更多的職場白領有了“理直氣壯”帶薪休年假的機會。天氣炎熱加之許多企業夏季正值業務淡季,七八月份向來是休假高峯期,而今年8月又是“奧運月”,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一些公司員工休假時間扎堆8月,給管理者帶來相當的煩惱。
在武漢廣場寫字樓辦公的某公司總經理向記者抱怨:“公司開年就開始統計員工們的年休假計劃,結果發現,有五成以上的員工都將年休假選擇在了奧運會期間。起先,也怪我們沒將此事放在心上,本想着8月份本來就是公司的業務淡季,到時稍微調節一下滿足員工們的要求並非難事,可眼下的情況卻是,公司今年的業務量大增,如此一來,奧運會時給那麼多員工一起放年休假,幾乎是不可能了。”這名總經理告訴記者,很多員工還多次跟他打招呼無論如何要在奧運會期間休假,此種情形中,讓誰休,不讓誰休,都太難取捨。“選擇在奧運會期間休假,我們沒打算旅遊,也沒打算探親,就打算一家人能完全放鬆地開開心心坐在電視機前觀看奧運會賽事。”在沌口某製造型企業工作的馮先生,已經和妻子約好選擇在同一時間休10天年假。前幾日,他們帶着兒子專門去買了一部新電視機,希望到時能過足癮。可鬱悶的是,他近日得知妻子所在的公司因奧運會期間休假人員過多,公司不得已之下要求管理層另擇期休假,已是部門經理的妻子,自然在此之列。
據記者瞭解,奧運休假扎堆的情況,在許多企業都廣泛存在,在那些初次實施帶薪休假制度,尤其是規劃不善的企業,此問題已成了一個眼下較爲棘手的管理難題。許多管理人士表示,在分工日益細化的現代職場,每個人都是工作鏈中的一環,每個人的年休假情況,將影響整個組織資源的調動。有調查數據顯示,有68%的企業和55%的個人選擇根據員工實際申請來安排年休假,也就是說怎樣休假、何時休假主要依據個人意願。如此一來,不予安排會引起員工不滿,順應安排又引起公司運轉困難。
面對這個問題,記者瞭解到,許多早有安排的企業自年初起就做了足夠的安排和應對,在許多非連續生產型企業,特地將許多重要業務錯開8月;另有一些企業,因許多企業大部分員工的年休假僅爲5天,於是將奧運會期間的休假也進行了錯時安排,以防止奧運會期間“空巢”情況發生。職場專家們建議,那些對休假扎堆安排不善而措手不及的企業,應儘快抓緊同相關員工做好休假安排溝通,做好後備準備,以儘量實現員工意願與公司利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