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美國當地時間十二月二十一日,聖誕節和新年節日臨近,作為證人留在舊金山配合法庭調查的中遠釜山號六名中國船員,心裡最想的就是回家。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被美方禁止離美的中遠釜山號貨輪六名中國籍船員,其中一人8月29日獲得法官同意基於家人健康理由,返回中國三周,但三周後必須再回到舊金山,為貨輪泄油刑事案提供證供及在審訊上作證。
獲准返回中國三周的中國籍船員為李宗賓(音譯),在譯員的協助下,29日在舊金山聯邦法院向法官史柏羅親述他需要緊急申請回中國的原因。
中遠釜山號貨輪泄油事件發生於去年11月7日清晨,貨輪在濃霧下越過海灣大橋時,撞上大橋的橋墩,導致貨輪漏出超過五萬加侖燃油,使舊金山海灣受到嚴重污染。
貨輪上共有二十多名船員,全部來自中國,其中六名船員被美方列為『重要證人』 (material witness),限制他們離境,至今已接近一年。
由六名船員所屬船公司聘用的律師,一直協助六名船員爭取及早回中國,但至今仍未成功。
李宗賓是以88歲的祖母患病為理由,向法官申請返回中國三周。法官史柏羅29日同意李宗賓的離境申請,但訂下多項規定,李宗賓必須遵守。
這些規定包括:李宗賓目前獲僱主船公司發出的兩個月工資,將被扣押,作為他申請回中國的保證金;如果棄保潛逃,將被沒收十萬元保釋金;必須購買雙程機票;每天利用電郵的方式向他的律師報到;必須提交他在中國的住址及聯絡方式;必須於9月23日或以前返回舊金山,於10月初為案件提供證詞及於11月中旬為貨輪泄油刑事案審訊作證。
李宗賓在法庭上向法官史柏羅解釋他申請離美的原因時說,他因貨輪泄油事件滯留在美已有一段很長的時間,他與他的父母聯系時,獲悉原來患心髒病的祖母,近期健康情況欠佳,希望他回中國探望年老的祖母。
李宗賓獲得法官史柏羅的同意後,於庭外接受訪問時說,法官同意他的申請,他當然非常高興,如果法官不同意,他將繼續努力。
李宗賓又說,他離開家已有一段很長的時間,很想念家人,且有家人身體不好,更想回中國。
代表李宗賓的律師荷頓(Jonathan Howden)表示,現在李宗賓獲准回中國,只是暫時性,他代表船員爭取離美回家的目標尚未達到,他將於稍後向法庭提交新文件,繼續要求法院讓各中國籍船員返回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