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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當晚,警方在後新街勘查現場
警方勘查肇事的寶馬車資料圖片
一名女子被警方帶走調查資料圖片
昨日,發生在昆明市北站隧道口的寶馬車拖人案終於有了結果:交警六大隊於昨日上午給雙方下發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女司機跟死者承擔同樣的法律責任,屬於同責;女司機也同死者家屬商定賠償金額為10萬元。
賠償金當場一次性支付昨日上午,死者杜傳富的哥哥杜傳生、弟弟杜傳清、侄兒武雲鵬,肇事女司機浦某的代理律師再次來到交警六大隊,雙方就最後的賠償金額做協商。雙方最後商定賠償金額為10萬元,其中包括已經支付給家屬的喪葬費用3.5萬元,肇事司機之前為家屬支付的交通費、生活費、死者屍檢費等5000元。商定後,肇事女司機的代理律師當場支付了家屬杜傳生等人剩餘的差額6萬元。
死者家屬仍覺得很氣憤『我們現在只想趕緊解決完事情回家,具體多少錢已經不是考慮的主要問題了』拿到錢後,死者杜傳富的侄兒武雲鵬深感無奈和疲憊,他說,家屬已經來昆明36天,前後經過了六次艱難的協商,他的工作單位已經多次來電催促他返回。杜傳富剛剛病愈的老父也隱約知道了二兒子不幸喪生的消息,雖然家中其他親人在幫忙安撫老人,但老人仍然盼望著來昆明處理後事的兩個兒子能盡快回到身邊。今日,他們將去昆明西郊跑馬山把杜傳富的骨灰盒取出來,並准備購買火車票回河南老家。
『我們覺得很氣憤!』杜傳生說,肇事司機方只願意賠償10萬塊主要是認為弟弟杜傳富是農村戶口,並且扣除了他們自願安排他們食、宿費用,雙方平攤杜傳富的屍檢費、傷情鑒定費等費用5000元。三人來了36天,而對方誤工費只賠償了一個人,實際家屬最後拿到的賠償費用就只有6萬塊,肇事女司機的做法讓他們感到很氣憤。
交警部門認定為同責昨日上午,在雙方商定最後賠償金額後,交警六大隊也給雙方下達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在認定書開始介紹了該起事故的調查情況。
交警部門認定,此事故形成原因是浦某在駕車行駛過程中,沒有觀察車前情況、確保安全行車,加之行人杜傳富在車行道內躺臥、停留所致。浦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死者杜傳富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之規定,確定浦某、杜傳富分別承擔此事故的同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