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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道歉的總是警察,輿論壓力大於法?
譚啟平教授認為,杭州鐵路警方作為執法機關,及時糾正錯誤、化解矛盾是值得肯定的。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類似的事件還有很多,而且每一次事件輿論大都會偏向於受罰者,最後以警方撤銷處罰決定,返還罰金並賠禮道歉而告終。
如:今年8月18日,河南南陽市公安局網警支隊3名民警,在南陽市民任超奇電腦裡發現兩段黃色視頻。9月12日,任超奇收到了警方的處罰決定書,被『警告並處1900元罰款』。此事被媒體報道後,引起社會各界人士熱議。9月26日,南陽警方公布了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執法監督委員會作出的決定:撤銷對任超奇的罰款處罰。
2002年8月,陝西延安一對新婚夫妻正在家中看黃碟,警察破門而人抓走了丈夫。此案傳出後頓時轟動全國,一些法學家還專門就這一惡劣侵權事件組織了討論。最終,『夫妻看黃碟』案以當地官員道歉、責任人受處分、受害人獲補償結束。
據了解,在處理上述涉黃事件的法律條文除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外,還有《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也就是所謂的公共安全專家部33號令,其中,第五條第六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國際聯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
對33號令的相關規定,一些地方警方理解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互聯網查閱淫穢信息。這也是南陽警方認為自己罰款有據的依據,同樣,今年2月份的『艷照門』事件時,吉林警方更是以此警告網民看艷照也違法。
譚啟平教授認為,對於法律條文的正確理解纔是依法辦事的前提。杭州乘警錯誤理解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但有些事件的處理采用33號令也是欠妥的,因為第五條第六款的規定後面還有一句關鍵的『教唆犯罪的』,僅僅是個人的查看,並沒有教唆人犯罪,應該夠不成違法。
另外,還有專家認為,依照《立法法》規定,《治安管理處罰法》屬於『法律』,33號令屬於『規章』,法律的效力高於規章;而且《管理辦法》是1997年開始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則是2006年開始實施。警方應該按照既是上位法又是新法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而不應按照下位法且是舊法的33號令來處理。
譚啟平教授認為,淫穢信息在社會、網絡上的傳播當然需要有力打擊,但是最好從源頭上控制,真正打擊制作、運輸、復制、出售、出租等傳播淫穢信息的罪魁禍首。因為不管有意、無意,任何網民都可能瀏覽過淫穢、色情文字、圖片和聲像,但很少以傳播為主要目的,也不危害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