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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房女士打來熱線電話反映,紅旗路津河旁的二手藥交易非常火爆。每天早晨6:30,這裏就聚集了很多外地人,包裹着大量過期藥前來販賣,價格比藥店便宜很多。竟有貪圖便宜的中老年人前來買藥,記者隨即進行了實地調查。
小巷深處擺攤賣藥昨天清晨6:00,按照房女士提供的線索,記者在一個小巷中找到了這個二手藥市場。這是一條臨河寬約五米的小巷,至少有20家商販在此擺地攤賣藥。藥品凌亂地擺在牀單或報紙上。每個攤位都有幾百種藥,有的甚至近千種。
記者發現,這裏的藥種類繁多,包裝卻大多髒兮兮的。記者隨手拿起一盒“銀翹解毒片”,看到包裝上面寫着“有效期至2005年9月”。記者詢問攤主:“這藥早就過期了,還能吃嗎?會不會有副作用?”攤主操着外地口音解釋道:“大哥沒關係,放心吃吧,中藥就沒有過期的說法。”說着,攤主從地上又找出幾盒“銀翹解毒片”說:“你從這些裏面挑吧,有的藥是剛剛過期的,吃了肯定沒問題。”
過期藥以價格取勝記者選了一盒8板裝銀翹解毒片和阿司匹林泡騰片,準備付錢時,賣藥的女攤主說:“大哥,您再加2盒藥,湊個整,這加在一起才3塊錢!”這着實讓記者吃了一驚,3元錢竟能買到價值10多元錢的藥。看見記者猶豫,女攤主說:“大哥,您非得到藥店裏花30元、50元的才願意啊!你看看周圍這些老大爺不都在我們這兒買便宜藥麼。”順着女攤主指的方向,記者看到,來此購藥的大多是中老年人,有的一買就是一大包。
個人收藥賣藥違法據天津市藥品監督執法大隊辦公室主任居博介紹,吃過期藥對健康有害。同時,凡是沒有《藥品生產許可證》和《藥品經營許可證》的個人收藥、賣藥行爲都是違法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藥監部門一旦發現有個人或商家銷售假劣藥品的,會立即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以及違法所得。同時會對其處以涉案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