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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春運即將開始,在外辛苦工作了一年的人們紛紛準備返鄉過年。近日,本市多家航空公司接到了部分準備乘飛機返鄉的準媽媽打來的電話,詢問孕婦乘機的相關規定。據悉,根據民航規定,懷孕超過8個月的孕婦不適宜坐飛機,航空公司有權拒絕登機。
航空公司 孕婦乘機有一定限制
據瞭解,爲安全起見,本市各航空公司對孕婦乘機都有一定的限制條件。除醫生診斷不適宜乘機外,通常規定懷孕8個月以內的孕婦可以和其他旅客一樣乘坐民航班機。懷孕超過8個月的孕婦一般情況下不要乘機,如有特殊情況,應在乘機前72小時內交驗由醫生簽字、醫療單位蓋章的《診斷證明書》,其主要內容應包括:旅客姓名、年齡、懷孕日期、預產期、旅行航程和日期,是否適宜乘機及在機上是否需要特殊照顧等。
此外,懷孕超過8個月的孕婦預訂機票前還須填寫《特殊旅客(孕婦)乘機申請書》,交承運人審覈,符合乘機條件的方能購票及辦理訂座手續;根據有關規定,不能乘機的旅客,承運人有權拒絕其登機,已購客票按自願退票處理。
醫生說法 高空氣壓可導致早產
據專家介紹,妊娠8個月以上的孕婦確實不適宜乘坐飛機。因爲,飛機起降時的加速與減速會使孕婦感到不適,而高空中氣壓的改變則有可能導致孕婦胎膜破裂,甚至出現早產的情況。另外,專家建議,懷孕3個月內的孕婦,由於胎兒尚未穩定,也應避免搭乘飛機。
新聞鏈接
七類人不宜坐飛機
飛機雖說快捷舒適,但並非人人都能坐,根據航空部門和醫學專家的建議,有七類人不適合坐飛機。
1.七天內的嬰兒和妊娠8個月以上的孕婦。
2.心肌炎、心肌梗塞病後一個月以內,腦血管意外病後兩週內及嚴重的高血壓患者。
3.嚴重肺病(結核空洞、肺功能不全的肺心病)、氣胸、先天性肺囊腫患者。
4.急性鼻竇炎和中耳炎患者,固定下頜手術者。
5.重症貧血患者。
6.癲癇及各種精神病人(尤其是有明顯的攻擊行爲者)。
7.某些需要進行緊急醫療處置的疾病,在乘機前無醫師許可證明和醫護人員護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