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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連對不起都沒說。”昨天上午,溫素芳的頸部痛得要命,身體動彈不得,看着手裏的5張百元大鈔,她十分氣惱。
溫素芳是大渡口區跳蹬鎮三溪口人,今年50歲,去年12月31日上午9時許,她到九龍坡田壩接兒子,誰知遇見車禍。而她更想不通的是,司機不僅不救人,而是留下500元錢後揚長而去。
溫素芳,說她在華福路跳蹬中學路口過公路時,一輛黑色小車一下子衝到她面前,車頭頂到她的背,當時她就昏過了。恢復意識後,溫素芳躺在路邊的小食店,除了一身疼痛之外,手裏還多了5張百元鈔票。老伴蔡先坤告訴她,錢是撞傷她的司機給的。原來出事後,司機走下車看了她一眼,副駕駛座上的一名女子下車將她扶起,後來,這司機摸出500元塞到溫的手裏,與那名女子駕車離去。
目擊者跳蹬鎮糧店的小黃說,撞傷溫素芳的車只停了一會就走了,沒人記清車牌。他證實,是肇事司機將500元錢塞進溫的手裏。隨後,在幾位好心人的幫助下,溫素芳被送到了醫院檢查,所幸除一顆門牙被撞脫,另一顆鬆動外並無大礙。
溫素芳介紹,兒子蔡賢康患有精神病,家人全靠低保金收入,生活很困難,即便如此,但她還是不打算用那500元。“心頭不是滋味,用起昧心。”她說,對方一句對不起都沒有,丟下錢就走,“太讓人寒心了。”
對司機給錢閃人的行爲,衆多市民認爲,此舉不道德。“這和肇事逃逸只有‘500元的差別’。”武警二支隊的向華瑞認爲,賠錢一定程度上能給傷者安慰,“錢不是萬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