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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些讀者撥打本報熱線反映,與別人合租房住常遇到一些糾紛難以解決。記者調查發現,合租房在爲租房者帶來分攤房租實惠的同時,因與陌生人合租房而產生的人生財產安全等問題也越來越普遍。
作息時間差生活影響大
32歲的秦先生來自內蒙古,在天津工作已有四年之久,期間大多數時候都與別人合租房子住。去年下半年,秦先生與一對情侶合租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由於對方自稱是學生,秦先生覺得應該會很好相處,然而,接下來的日子卻讓秦先生苦不堪言。
這對情侶幾乎每天凌晨兩點左右纔回家,然後開始做飯、聽音樂、看電影,折騰兩個小時才睡覺。秦先生經詢問才知道,兩人在酒吧兼職打工。秦先生覺得自己的生活有點像蘇文茂的相聲《扔靴子》,熬完三個月的合同期,秦先生毅然搬出了合租房。
事先沒約定糾紛難解決
昨天,記者來到合租現象比較普遍的華苑產業園附近的居民小區採訪時發現,由於很多合租問題是在合租後才發現的,合租合同上又沒有事先約定相應的條款,造成合租者之間一旦出現摩擦和糾紛,難以通過合租合同來解決。
郭女士有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其中一間租給了一位大三女生,後來該女生在房內添了兩張上下鋪的牀,然後把牀位分租給另外三名女生。本來租給一個人住的房間竟然住了4個人,郭女士多次表示不滿,雙方甚至發生爭吵,但問題最終未解決。
底細摸不清安全沒保障
住南開區白堤路的周先生怎麼也沒想到,平時看上去人還不錯的小兩口,“走時居然會幹這種事?”原來,合租房租期結束搬家時,和周先生合租房子的小兩口順走了周先生放在客廳的不少物品,由於不是很貴重,周先生只得自認倒黴。
對此,業內專家表示,合租房者在合租時應該索要對方相關有效證件,並保留有效證件複印件。對於合租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一系列問題,應該在籤合同時提出來,並在租房合同中約定相應條款。雙方合租過程中一旦出現糾紛,解決問題便有據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