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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驀然回首
近日,上海某高校大三女生劉笑不慎懷孕,一番考慮之後,劉笑及其男友初步決定要這個孩子,並於不久後傳出婚訊。目前,懷孕4個月的她已向學校申請休學一學期待產,可能就此成爲上海高校的第一位“在讀本科生媽媽”。而大學女生懷孕後,學校有沒有特殊“優待”?產假該如何休?會否影響畢業?這些問題也成爲事件本身之外被關注的話題。(5月6日《新聞晨報》)
許多高校都有“在校學生不能結婚”的校規,且處罰嚴厲。但《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中都沒有禁止在校大學生結婚的條款。而高校的這一規定也引起了大學生們的逆反心理。早在2003年,重慶市一位在校大學男生就與女友辦理了結婚手續,成爲新《婚姻登記條例》實施以來,重慶市第一對向傳統校規挑戰的新人。而2004年5月,天津師範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廣告專業三年級的學生王洋和天津大學在學博士研究生劉航在天津結婚,成爲國內首對在校大學生夫妻。
面對越來越多的“吃螃蟹者”,高校“在校學生不能結婚”的校規,形同虛設。而最重要的是“校規”與國家法律發生了衝突,被不少學生認爲是侵犯了自己的權力。針對這一爭議,2005年9月1日,中國教育部出臺的新《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高等學校學生行爲準則》正式施行。新規取消了“在校學習期間擅自結婚而未辦理退學手續的學生,作退學處理”的條文,不再禁止大學生結婚。自此,套在在校大學生頭上的枷鎖被取消了,在校大學生解放了,他們變成了愛情的自由鳥,除了光明正大的戀愛以外,還可以在校結婚而不必擔心違反校規。而學生們對教育部不再禁止在校學生結婚的規定也都表示了歡迎,不少大學生認爲,解禁是對大學生權利的認可和肯定。
然而,對於是否會在學校結婚,大多數學生還是表示,雖然國家同意大學生在校結婚,但他們不會選擇在校結婚。因爲一旦過早的進入婚姻生活,就會面臨着生育、住所、財產包括懷孕、生子、撫育子女等許多現實問題,這對於沒有工作和經濟來源,尚在求學的大學生來說,無疑是最嚴峻的考驗,能否挺得過去還真是一個未知數。
在激情與理性、學業與婚姻面前,多數大學生還是選擇了學業和理性。雖然國家解禁了,可以在校結婚了,但他們仍然“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解禁後的大學校園依然平靜,並沒有因爲解禁在校大學生結婚而亂成一鍋粥,雖然也有個別大學生成爲了“吃螃蟹”的人,選擇了在校結婚,但並沒有引起多大的反響,也沒有引起“多米諾骨牌”效應,在校大學生結婚的可以說是寥寥無幾。
愛過方知情重,醉過才知酒濃。對於上海某高校大三女生劉笑來說,這句話更是刻骨銘心。先是不慎懷孕,接着是順理成章地結婚,然後呢,就是要面對懷孕的現實。畢竟,挺着肚子上課,對於一位準媽媽來說話,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她所能選擇的,只有休學待產,養育子女。而重返校園,則尚需時日,起碼是一年以後的事情。到時候,她是否能重振旗鼓,拾起舊山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