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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鋼這樣的大型國有鋼鐵企業重組改革,由民企建龍集團跨地區、跨所有制重組控股,而引發的羣毆致人死亡事件,不能用“國有情結”作爲它的終止理由。
人們爲什麼要懷念“國有”?就是因爲,絕大多數國有企業始終把職工的利益放在首位,而民營企業的功利性特徵,往往以侵害、犧牲職工利益謀求利潤最大化。這就是兩種所有制企業的根本區別。
當然,國有企業利益主體長期虛化,事實也存在脫離經營實際的高福利化傾向。有些國有大型企業集團自成體系興辦職工福利項目,從建福利房、建職工子弟學校、建副食品生產基地、建職工醫院,幾乎無所不包,就差建一個火葬場。因此,許多國有企業背上了社會職能的沉重包袱。多年來,隨着國有企業深化改革,逐步剝離了社會功能,國有企業職工思想觀念也發生了深刻變化,他們的改革承受能力大大提高。
但是,某些不規範、不透明的改革重組,造成鉅額國有資產流失。民營企業和原有領導層在改革中一夜暴富,在誘逼下而買斷工齡、提前內退、精簡辭退的職工,心存怨氣。留下來的相對年輕、技術較好的職工,在新的體制運行下整體收入並沒有改善,而且有所下降,職工心不平,氣不順。改革重組的結果,企業生產成本大幅降低了,企業利潤成倍增長了,企業興旺了,國家稅收做大了,但原國有新老職工利益卻受到不同程度侵害。這樣的重組改革,總是在說“符合職工長遠利益”,但人生苦短的職工,不知“長遠”到何時,才能見到個人利益?
國有企業改革重組,就是各種利益的調整。在涉及多方利益時,民企股東是個人利益只能多不能少,國家稅收是國家利益(官員政績)只能多不能少,惟有職工是以付出勞動換取謀生利益可以任人擺佈。一發生羣體事件,政府官員就用習慣用語“不明真相”搪塞輿論。其實,改革重組的“真相”應該昭示於天下,本不應該爲切身利益相關的羣衆所“不明”。改革重組的首位利益是原國有企業職工,應該把“保障職工利益”作爲專列項目,由職工全員參與重組方案協商敲定。他們含辛茹苦創下的國有家業改姓了,“主人翁”一夜之間成爲“主人空”,不是用一句“國有情結”就能概括、打發的。
無論吉林官方把通鋼重組改革說得如同一朵花,但職工表達不滿意或者憂慮的過激舉動不可能毫無道理。通鋼重組改革之死,總經理陳國軍被毆打致死,要說是悲劇,這場悲劇的導演者不是“不明真相”的羣衆被少數“別有用心”的人所挑撥,而是重組改革方案的制訂者沒有把原國有企業職工的利益放在首位。數以萬計的原國有企業職工對重組改革不滿意,任何重組改革必死無疑。
如果,以國有資本退出的重組改革是國有企業的方向,那麼重組改革方案有必要經過全體職工投票公決。只有股東的關門協商,只有職工代表參與的方案審覈通過,都不具有廣泛性和代表性。部份國有企業工會和經過精選的職工代表,有些被收買了,已經異化了,他們往往並不代表廣大職工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