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6日早上,上海海事大學09級法學系研究生楊元元在宿捨24#506的衛生間用兩條系在一起的毛巾將身體懸掛在衛生間水龍頭上,半蹲著以一種極為痛苦的方式結束了自己的生命。報道稱,楊元元是一個貧困的學生,先前畢業於武漢大學,後來又考上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海商法公費研究生。她自幼喪父,是母親一人含辛茹苦將她姐弟二人拉扯成人。在上海求學期間,其母與她共擠在一張小床上,盡管寫了申請,但學校沒有為其母安排住宿,並禁止其母親再進宿捨樓,於是,楊元元精神崩潰了,進而選擇了自殺……
貧困不是要挾的資本——對於楊元元之死,校方自認沒有責任。但楊元元家屬認為校方有『推波助瀾』之功,所以要求校方賠償35萬元。5萬元用於喪事,30萬元用於給楊元元母親購買住房——居然還是要住房。其中的問題確實不能被我們忽視。貧困不是要挾的資本,要挾也不是脫貧的正道。【點擊觀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