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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宣傳部副部長伍皓今天下午以“民意表達與官員應對”爲題與人民網網友在線交流。伍皓在回答網友提問時表示,公民的表達權越來越受到重視,行爲表達也是一種重要的表達形式,但是,表達可能有理性的表達,也有非理性的表達。我不是太贊成一些非理性的表達形式,每個人的精神、健康和生命,都應該得到最起碼的尊重和保護。
伍皓指出,首先要說到公民的表達權問題,我覺得最近幾年來,可以說公民的表達權越來越受到重視,比如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可以說寫進了十七大報告。我這兒特別強調,就說行爲表達也是一種重要的表達形式,公民的表達權可以是言論的表達,可以是話語的表達,也可以是文字的表達,我覺得行爲藝術,行爲表達,也是一種重要的表達形式。但是,表達可能有理性的表達,也有非理性的表達。所以,我們在越來越尊重公民表達權的今天,應該學會理性的表達自己的意見,讓自己的表達更能夠爲社會所接受。
伍皓說,我不是太贊成一些非理性的表達形式,每個人的精神、健康和生命,都應該得到最起碼的尊重和保護,針對他們的這種人格侮辱和對身體的暴力,這類的表達方式應該摒棄的。昨天的“扔錢事件”也沒有影響我們正常的工作,“扔錢事件”發生,實際上是幾秒鐘的時間,後來我們的學術交流仍然在正常進行,進行了兩個多小時。
伍皓表示,我們還是應該認真地思考民主的真諦,現在我們都追求個人的自由,但是我覺得自由的能力的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重視的,所謂自由的能力,就是說每一個人的個人自由,應該以不侵害和尊重別人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言論權利爲最重要的前提。
伍皓簡歷:雲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1970年4月生,四川達縣人,中共黨員,1992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高級記者。
1988年09月考入北京大學中文系,在校期間,作爲優秀大學生代表兩次在中南海懷仁堂受到江澤民主席親切接見,1992年畢業後,自願申請進藏工作。歷任新華社西藏分社記者、拉薩記者站站長、政文采訪室主任,參與推出了孔繁森、陳金水等全國重大先進典型,榮獲西藏自治區首屆“十佳新聞工作者”稱號,兩次受到新華社總社社長通令嘉獎。個人履歷
1998年03月起任西藏自治區黨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99年10月調入新華社雲南分社,任政文采訪部主任。
2002年06月主持創辦《雲南內參》,任新華社雲南分社內刊編輯室主任、《雲南內參》主編。
2003年04月起任新華社雲南分社副總編輯。
2005年09月任新華社雲南分社常務副總編輯。
2008年12月任雲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