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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0月,東麗法院二審改判、發回重審案件數量與去年相比下降了25.1% ,上訴案件維持率同比增長了1.2個百分點。主要措施:一是將案件質量關口前移,加強事前監督與程序監督。完善和落實流程管理制度、審限監督和曝光制度,每周對審理和執行案件的流程管理進行一次跟蹤督查,及時啟動案件預警機制,每月對案件審結率、執結率及超審限案件的報查報結情況進行通報。二是加強質效數據分析,強化對審判工作的監督。以案件審判質量與效率評估指標數據為基礎,計算機網絡監控為手段,加強對涉及審判流程中的重點環節、重點程序事項指標數據的分析,有效預防瑕疵、錯誤案件的發生。三是強化審判業務指導、檢查,強化領導職責。成立業務指導小組,定期巡回各法庭進行業務指導、檢查,解難答疑,對重大案件由分管院長親自參與審理。四是落實事後監督措施,強化案件質量責任追究。完善案件質量評查制度,對報結案件逐卷評查卷宗,查糾不合格案卷,排查違法審判線索,重點審查上級法院發還改判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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