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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市民政局、市民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聯合下發《天津市無喪葬補助居民喪葬補貼辦法》,即日起執行。本辦法適用於具有本市戶籍且沒有享受基本喪葬補助費待遇的城鄉居民,符合補助條件的亡者家屬可獲一次性補貼1800元。
根據辦法,符合喪葬補貼條件的人員死亡後,由申領人於亡者火化後1個月內辦理喪葬補貼申領手續。街道(鄉鎮)民政部門受理後,於4個工作日內由亡者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將亡者信息進行公示。
以下情況不在適用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在職人員,離、退休人員;與企業建立或形成勞動關系人員和享受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正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並享受喪葬補助金人員;在本市死亡,在本市行政區域以外火化人員;由財政或福利機構負擔其喪葬費用的“三孤人員”(孤老、孤殘、孤兒);在異地領取喪葬補貼或補助金人員等。(記者姜艷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