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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行政審批機制公共服務能力提升
濱海新區政府成立以來,着力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全方位服務項目、企業、基層和百姓。
在服務企業、服務項目方面,成立行政服務中心,建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街道行政服務中心,全面推進“職能歸併”,獲全市行政審批管理改革創新獎。
積極承接天津市下放的審批權限,統一規範,審批事項減少了261項,現場審批率達95%以上。同時,簡化審批手續,下放審批權限,壓縮審批時限,提供“保姆式”服務。新區和管委會兩級行政服務中心實行24小時開門服務,辦結時限壓縮了四分之一。濱海新區行政審批管理體制建設位居全國前列,今年前三季度,行政審批指標均位居天津第一,使濱海新區成爲天津審批辦事效率最高的地區。
在服務基層、服務百姓方面,濱海新區通過建設社區服務站,把服務延伸到離羣衆最近的地方。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採取市場化方式組建和培訓社工隊伍,推行“一口式、全業務”服務和每週7天、每天9小時的“錯時工作制”,完善網格化數字社區系統,基層問題解決率提高20%以上,居民滿意度顯著增強。在指導基層和服務基層上,以工作組的形式,結對子,解難題,實行對口服務。
新體制 新實踐 新經驗
濱海新區在管理體制改革中,堅決貫徹中央一系列指示精神,落實市委一系列決策部署,科學探索,穩步推進,在全區上下形成支持改革、服從改革、參與改革的高度共識。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呈現新景象:“五個統籌”,強化統一領導,行政效能提高;“一級政府、分類服務”,建立高效,協調的運轉機制,調動各方積極性;“新區的事在新區辦”,賦予濱海新區更大的自主發展權、自主改革權、自主創新權;提供“保姆式服務”,高水平大項目好項目源源不斷進入;“強街強鎮”,夯實基礎,服務基層;“兩個延伸”實現城區和功能區優勢互補。全新的行政理念,創新的區域發展模式。新實踐創造出新經驗。
“五個統籌”提高行政效能
進行管理體制改革,使新區的整體統籌能力提高,統攬大局能力增強,宏觀決策效能提升,在整體統籌,協調發展上形成經驗。針對發展的不平衡、不協調問題,新區政府按照統一規劃佈局、統一調配資源、統一建設標準原則,對涉及區域性重大問題進行統籌佈局和建設。以“五個統籌”爲抓手,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
統籌產業佈局。圍繞“東港口、南重化、西高新、北旅遊、中服務”的發展佈局,提高產業集中度,形成項目集中園區、產業集羣發展、功能集成建設、資源集約利用的產業發展格局。
統籌建設交通體系。統一規劃建設對外交通、雙城交通和區內交通“三大體系”,形成“1環11射5橫5縱”路網骨架,徹底打通影響發展的瓶頸。以核心區爲中心,實現半小時出行圈;環渤海地區,實現60分鐘出行圈;環渤海地區之外,實現一個半小時出行圈。有效溝通了各功能區的內部聯繫,一些長年存在的“斷頭路”得以貫通。
統籌建設公用設施。科學佈局供水、供熱、供氣等配套設施,集中建設一批熱電聯產、污水處理等項目,提升城市載體功能。加大環境綜合整治力度。環境整治按照生態宜居標準提升改造,一批老舊小區舊貌換新顏;新建改建一批農貿市場,百姓生活的環境和方便度顯著提升;一批道路重整,一批區域規整,城鄉結合部集中治理;財政投入資金5200萬元進行補貼,在塘沽、漢沽、大港等老舊居民小區,實施供熱管網改造工程,大大提升了供熱能力;十大公園新妝亮相。地上的風景靚麗,地下的基礎夯實,市容面貌和人居環境都發生了顯著改變。
統籌發展社會事業。整合教育、醫療、文化等公共資源,統一規劃佈局,統一建設標準。
以讓孩子享受優質教育爲目標,增加硬件設施,提升軟件水平,達到教育現代化標準。實施“三名”工程,培養名師;創建“校際聯盟”,培育名校;多元化投入,解決“入園難”。教育資源高位均衡。
發展醫療衛生事業,從破題看病難、看病貴入手,以人人享受基本醫療服務爲目標,大醫院與社區醫療機構無縫“集結”,雙向轉診“綠色通道”開通,一系列模式創新,基本實現“小病進社區、大病進醫院、康復回社區”。
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統籌實施一批文化惠民工程,推進全區博物館、美術館、紀念館、圖書館、檔案館免費向社會開放,統籌建設基層居民書屋、村居文化活動室;大沽炮臺、北洋水師大沽船塢、北塘炮臺羣遺址得到統籌保護和開發利用,漢沽飛鑔、大沽龍燈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統籌傳承,統籌新區文化會展和國際文化交流活動,培育出新區特色高端文化品牌。
促進公共財政向薄弱領域傾斜,逐步解決區域之間、城鄉之間發展的不平衡問題。
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加快推進城市化進程,按照“三區聯動”,“三改一化”的思路,有序推進城市化,穩步推進城鎮化,積極推進新農村建設。破除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城鄉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均等化。穩步實施全域城市化。
南開大學MPA中心主任、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孫濤表示,濱海新區內部城區功能區、經濟功能區並存,要建立統一、高效、協調的管理體制機制,統籌和統一是關鍵。新區政府層面主要抓總體佈局,抓總體規劃,統籌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充分發揮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作用。這樣對於新區可持續發展,構建宜居生態城區,吸引人才聚集新區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構建“一級政府、分類服務”體系
濱海新區管理體制改革實施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要建立高效,協調的運轉機制。新區調動各層級積極性,發揮各自優勢,既要高效、又要有序,放而不亂、管而不僵。新區、城區(功能區)、街鎮行政審批管理機構和職能的整合,形成“一級政府、分類服務”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體系。
合理劃分區政府、管委會、街鎮的審批事項權限,通過建設各級行政服務中心,加大向管委會和街鎮下放審批事項權限的力度。區政府主要負責整體統籌的審批事項;城區管委會突出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審批職能,經濟功能區管委會側重加強與經濟發展相關的審批職能;各街鎮主要實施轄區內的便民便企服務事項。
管理前移、服務下移,事權清晰、提高效率,管放有序、簡化有制。結合市級行政審批事項下放,新區承接的首批110項市級審批事項中有25項審批事項下放到中心商務區管委會、22項審批事項下放到臨港經濟區管委會。同時,各管委會將審批事項向街道服務中心下沉。
審批機制創新,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供了濱海示範。
創新“新區的事在新區辦”運行機制
市委、市政府賦予濱海新區更大的自主發展權、自主改革權、自主創新權。爲落實“新區的事在新區辦”運行機制,新區以先行先試的積極慎重態度,提升自身能力,在承接天津市審批事項下放的同時,相關職能部門也授予功能區相應審批權,使濱海新區具有率先改革、率先發展的體制機制優勢。
新區在承接天津市審批事項下放過程中,建立了“重心前移,服務基層”的審批服務體系。形成街鎮有權限,基層有審批,責任有分解,服務有目標。重心前移是前移了效率、責任與義務,服務基層是改變了管理的方式與效果。探索出以機制體制的創新,體現“新區的事在新區辦”的意義。
“保姆式”服務體現體制機制創新
高水平大項目好項目源源不斷的進入,是區域發展的關鍵。引項目、引投資,服務就是投資環境。濱海新區把優化投資軟環境作爲吸引大項目好項目的前提,提出了“保姆式”服務的理念:創新行政審批模式,創新組織模式,圍繞項目引進、簽約、動建、投達產,提供全方位服務。
在項目引進階段,密切關注產業調整轉移動向,全方位跟蹤重點領域、重點企業發展動態,第一時間跟進洽談。
在項目簽約階段,梳理新區行政審批事項,在審批模式、流程、環節,推行首問負責、全程代辦、一站式服務,第一時間實現項目落地。
在項目動建階段,創新項目組織模式,建立集規劃、設計、建設、管理於一體的項目前期“工作營”,統籌資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加速項目建設。集約、節約土地資源等方面,實現投資效益最大化。爲項目順利建設大開方便之門。
在項目投達產階段,轄區街鎮等有關部門幫助企業排憂解難,爲企業解決最實際、最核心的問題和困難。
——實行無償全程代辦服務,徹底消除企業或審批人在以往審批中出現的“跑斷腿,磨破嘴”的情況。
——“職能歸併”,將過去多個內設機構多頭審批,變爲一個處室統一審批,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率。
——不斷滿足企業生活需求,而且在職工住房、醫院、學校等方面的配套需求也可以最大限度地滿足。
“保姆式”服務是貼身服務,更是貼心服務,是從大處着眼、小處着手的服務,其核心是主動、積極、全方位、立體化、一企一策。它是新區體制機制創新的具體體現。“保姆式”服務是新區的經驗,也是新區的名片。“保姆式”服務的理念,已經形成一套體系,成爲吸引項目投資的“磁石”。
“強街強鎮”強基礎強基層
濱海新區在實施“強街強鎮”建設中,將管理體制改革向基層延伸,增強街鎮實力,對城區、功能區和街鎮管理機構進行了調整和優化。
“強街強鎮”建設,規劃調整街鎮佈局和社區佈局,管理重心下移,下放事權財權,加強以黨組織爲核心的社區組織建設,統一建設社區服務中心和社區服務站,並明確規定街鎮服務中心達到6500平方米,街鎮行政服務中心達到1000平方米,社區居委會辦公服務用房達到600平方米。成爲滿足百姓學習、文娛、社區交流的綜合性場所。
“強街強鎮”,在街道設立稅務稽徵處,擴大稅源,增加財稅總量,壯大街鎮實力。下放審批權限,轄區內的民生問題不出街鎮。通過“強街強鎮”增強實力,同時也加強對困難羣體的幫扶,社區公共設施改造,文化生活載體建設。“強街強鎮”使街鎮職能更完善,實力更雄厚,爲羣衆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
中國社區學會會長、南開大學教授唐忠新說,天津濱海新區將部分管理權力和管理資源下放給街鎮,下放給設立在街鎮層面的政府職能部門的派出機構,將城市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心下移到最貼近居民羣衆的最基礎性的政府組織層面。它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強城市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客觀要求,它能夠調動基層政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各街鎮在強街強鎮計劃中,從各自實際出發,壯大自身實力,加大公共服務,創新社會管理。因而,能夠提高管理效能,發揮街鎮基層政權的作用。
發揮兩個優勢實現主輔分離集約發展
濱海新區以發揮城區和功能區兩個優勢,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形成相互依託、協調發展的良好局面。產業功能區主攻經濟發展,城區承接產業功能區的社會事務。產業功能區可以“卸下包袱”,聚精會神搞建設,城區功能區在社會服務上發揮特長,一心一意謀服務。城區街道社會職能向產業功能區延伸,產業功能區經濟職能與城區街道對接,建立起各司其職、優勢互補的運行機制,實現主輔分離、集約發展。
區域分工合作,不是地理的概念上相互滲透,而是經濟功能和社會功能的取長補短,是管理體制改革的機制創新。
不久前,塘沽管委會與濱海高新區管委會開展教育合作,以解決濱海高新區濱海科技園內居民子女入學需求。濱海高新區管委會將積極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的新方式,三年內向塘沽管委會繳納500萬元資金。塘沽管委會負責安置濱海高新區屬地引進的大型企業職工子女入學。同時,中國航天技術研究院天津基地委員會與塘沽教育局簽署協議,約定塘沽教育局負責安置中國航天技術研究院天津基地委員會隨遷職工子女入學,中國航天技術研究院天津基地委員會將作爲塘沽教育局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和科技教育的基地。
濱海新區管理體制改革,以構建“服務型效能型政府”爲目標,從理念到方略,從機制到模式,一系列創新實踐,凝聚成新區改革的突出成果,是新區在“打好攻堅戰,爭當排頭兵”路上取得的一筆寶貴精神財富。
鞏固成果再創發展新優勢
濱海新區發展進入新階段,標誌是管理體制改革,特徵是戰略機遇期、改革創新期和快速上升期的呈現。抓住機遇需要新思路、新作爲、新活力。改革體現新作爲。
濱海新區管理體制改革取得的階段性成果,積累的彌足珍貴的經驗,是深化改革積極創新的堅實基礎,是爭創新優勢的重要前提,“十大改革”在新區的各個領域繼續深化、全面推開,爲打好攻堅戰提供堅實的體制機制保障和充沛的活力動力。
按照濱海新區的功能定位和使命要求,新區各領域改革仍需要進一步深化和拓展,每個領域的改革都要取得新突破。解放思想、大膽探索、積極作爲,把握規律性,富於創造性,把新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向更深層次,取得更多成果,積累更多經驗,是落實綜改新三年計劃的主要任務之一。
依法行政依法治區
配合修訂《天津濱海新區條例》,進一步完善新區的管理體制。
理順新區層面、管委會層面、街鎮層面的權責關係,明確事權財權劃分,積極推進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區。
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服務能力。新區在宏觀統籌、整體把握上,將通過深化改革進一步加強。重點抓好規劃、產業佈局、財政預算、土地資源配置、大型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事關全局的事項。其餘按“權責對等、重心下移”的原則,下放給各城區、功能區,下放給街鎮、社區,逐步實現行政審批的有序下放和權責對等的劃分。
宏觀統籌和整體把握首先在規劃上加強,特別是全區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區域規劃和各專項規劃。
同時,建立與一級政府管理體制相適應的財政預算體制,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優化支出結構,要明確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的權責關係。
在規劃上“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全區”,在管理和運作機制上要“分工明確、無縫對接”。這是形成新區層面和管委會層面優勢互補、責權明確的城市建設管理體制。
繼續發揮新區“土管會”對新區土地要素的創新管理優勢,對新區土地要素的管理和監督要更加有效、更加科學。
在社會管理創新和公共服務均等化方面,新區將進一步發揮在整體、宏觀方面的統籌能力和作用,同時推行管理重心前移,構建新區、城區和功能區、街鎮、村居四級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網絡體系,在實現爭創和諧社會首善區的目標中發揮體制保障和機制創新的基礎性作用。
着力提升行政審批服務效能
進一步完善和深化“一級政府、分類服務”的審批體系。在承接市級審批事項的過程中,進一步清晰新區層面、功能區層面、街鎮層面的權責,以服務和效率爲宗旨進一步減少審批事項、簡化審批環節。
着重探索實踐“1+9”審批服務體制機制創新。即:用行政審批運行管理體制創新一個創新,帶動審批權責一致、審批事項動態管理、審批服務下沉、集中現場審批、聯合審批辦理、網上審批辦理、公共資源交易統一管理、審批質量監督檢查和全程效能監察九個機制創新。
推動落實“新區的事在新區辦”的工作機制。在已經承接第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基礎上,繼續爭取第二批行政審批事項和職能事權的下放。完善市級部門與新區對口工作程序和機制。
合理匹配審批權限,堅持審批服務向基層下沉,可以減少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間,規範審批行爲,促進政府職能由審批型向服務型過渡。通過規範行政審批行爲,有利於建立科學透明的權力運行機制,便於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
通過進一步的體制改革和創新,新區將建立起上下貫通、左右銜接、運轉協調的行政審批服務體系;建立縱向延伸、服務下沉、有機聯動的綜合性服務載體;在提高行政審批服務效能方面走在全國前列。
增強服務能力夯實基層基礎
新區在改革中,將進一步加快推進強街強鎮建設。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完善街鎮管理體制,下放財權、事權,建設街鎮服務中心,不斷增強街鎮發展實力和公共服務能力。
完善街道管理體制。科學配置街道機構和人員編制,規範新區各街道辦事處工作內容和運行機制,形成新區、管委會、街道、社區四級工作推動機制,促進街道事業發展。
進一步加強街道稅收稽徵機構的建設,配合稅收部門加強對零散稅源的徵管,提升轄區稅收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街道經濟服務中心,爲轄區企業提供諮詢、註冊、備案等“一站式”、“保姆式”服務。
街道是國民經濟發展、社會安定團結、人民安居樂業的重要基礎。強化街道的經濟職能、社會管理職能和公共服務職能,提高街鎮服務能力和水平,有利於加強社區建設和社區管理,通過對社區居民和企業的服務,加強和諧社區建設。
優化街道規化佈局,強化公共管理服務,做大做強街道經濟,加強社區環境建設,是進一步實施強街強鎮建設的重要內容,目標是新區街道管理體制進一步優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大幅提升,行政運行機制和管理方式更加規範透明,街道經濟和居民收入顯著增長,街道和社區面貌煥然一新,社會事業和社會環境實現協調快速發展。強化基層基礎,優化公共服務,努力改善民計民生,最終將使廣大人民羣衆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進一步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體制的改革也是制度的創新,用體制改革提升行政效能,用制度創新提升行政效率。管理體制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構建服務型政府和效能型政府的前提和保證。在推進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區中,使“保姆式”服務成爲新區的名片,成爲優化投資環境、服務企業百姓的服務品牌。這既是“排頭兵”的要求,也是“攻堅戰”的需要,在制度創新中,先行先試,提供經驗示範,這是新區的使命與責任。時報記者梅傳衆馬坤郭熠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