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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加強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管理,《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2年版)》近日製定印發。
2012年版《藥品目錄》適當擴大了品種範圍,適度提高了用藥水平。《藥品目錄》中的藥品分甲、乙類。甲類藥品使用時參保人員不需要先行負擔部分費用;乙類藥品使用時需要先行負擔部分費用,其餘部分納入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具體增付標準參照《藥品目錄異名庫》執行)。《藥品目錄》實行通用名管理,列入《藥品目錄》的西藥、中成藥(含民族藥),實行異名對應管理。本次發佈的《藥品目錄》中未包含部分複合藥。(記者廖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