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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天津市出臺《濱海新區十二五時期綜合配套改革試驗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明確“十二五”期間全面完成濱海新區“十大改革”確定的各項任務,爭創改革開放先行區,爲全國改革發展提供經驗和示範。
2006年5月,國務院發佈《關於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有關問題的意見》,批准濱海新區爲全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2008年3月,國務院批覆《天津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確定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目標任務和十個方面的重點內容。
按照《規劃》,“十二五”期間,新區改革將堅持“先行先試,率先突破”、“統籌規劃,科學設計”、“重點突破,統籌推進”、“積極穩妥,循序漸進”、“上下聯動,形成合力”原則,到2015年,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十大改革重點項目確定的各項任務全面完成,與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相適應的新體制和新模式基本確立,以自主能動的市場主體、統一開放的市場體系、精簡高效的行政體制、科學有效的調控機制、社會公平的保障體系、完備規範的法制環境爲主要特徵的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基本建立,對全國改革創新的示範帶動作用顯著增強,爲深入推進十大戰役,努力成爲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排頭兵提供強大動力和體制機制保障。
“十二五”時期,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主要任務將以“十大改革”爲重點和抓手,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上率先取得突破。包括: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化土地管理體制改革、深化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深化金融改革創新、深化涉外經濟體制改革、深化城鄉一體化改革、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和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深化社會管理創新和公共服務改革等。(首席記者張勇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