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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今後,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將徹底退出餐飲環節。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發佈公告,禁止酒店、大排檔、小吃店等餐飲服務單位採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
亞硝酸鹽主要指亞硝酸鈉、亞硝酸鉀,外觀及滋味都與食鹽相似。其在工業、建築業中廣爲使用,肉類製品中也允許作爲髮色劑限量使用。近年來,我國曾多次發生亞硝酸鹽中毒事件,分析事故原因,多爲亞硝酸鹽被誤當作食鹽使用或過量使用所致。
據專家介紹,對於餐飲服務單位亞硝酸鹽的管理,此前除深圳等少數地區規定禁用外,多數地區只是要求餐飲服務單位建立健全制度,加強對亞硝酸鹽購置和使用管理,包括操作間存放亞硝酸鹽標誌明顯,設置慎用標識,嚴禁與食鹽、白糖、澱粉等易混淆物混用混放等。衛生部、國家藥監局此次公告,使各地不同的管理規定統一起來,意味着亞硝酸鹽在餐飲單位徹底禁用。
提醒
1.32克就可致死
去年10月,家住東麗區軍糧城一名3歲女童吃了流動攤位賣的炸雞架後不到半小時,又哭又鬧,之後陷入昏迷,家人迅速將其送到醫院。醫生判定爲亞硝酸鹽中毒,並表示如果再晚送醫院20分鐘,女童可能性命不保。
今年4月,小張在家附近的自由市場買了點醃肉。“那肉顏色特別粉嫩。”大吃一頓後,當天夜裏小張就感覺頭昏噁心等症狀,他趕緊打車去醫院,被診斷爲亞硝酸鹽中毒,幸虧中毒不深,經治療後無恙。
據解放軍254醫院急診科宋偉醫生介紹,亞硝酸鹽從外表上看與食鹽類似,一個體重60公斤的人,只需1.32克就可致死。他提醒市民,熟肉製品不是顏色好看就好,不要在小攤上購買,最好選正規廠家的產品。另外,亞硝酸鹽中毒一般在3小時內就會出現症狀,典型表現是頭暈乏力、噁心、嘔吐、皮膚髮紫等,發現這種情況應儘快就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