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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據悉,衛生部公佈的《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將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屆時,凡是外包裝上沒有營養標籤的預包裝食品將不能銷售。
據調查顯示,我國居民膳食中鹽、脂肪、能量攝入偏高,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形勢嚴峻。膳食是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重要影響因素,科學研究和國外管理經驗證明,食品標籤上的營養信息可以幫助公衆做出合理膳食選擇,使居民減少飽和脂肪、膽固醇和鈉的攝入,增加膳食纖維攝入,是預防膳食相關慢性病的良好手段。
記者在衛生部官方網站上看到,根據《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規定,預包裝食品應當在標籤上強制標示四種營養成分和能量含量值及其佔營養素參考值百分比,四種營養成分包括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如食品配料含有或生產過程中使用了氫化或部分氫化油脂,應當標示反式脂肪(酸)含量。該標準還對其他營養成分標示、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等作出具體規定。
記者近日走訪本市多家超市發現,許多預包裝食品尚未標註營養成分。銷售人員表示,標準從明年起實施,食品廠商執行還有一個過程。此外,大多數受訪市民表示,目前比較關注食品包裝上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很少注意營養標籤。和平區魏小姐說,她平時購買預包裝食品時會留意配料和營養標籤,特別是購買油炸、烘焙類食品時,會盡量選擇熱量低的產品。(記者馬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