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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法院判決生效,“老賴”卻拒不執行的情況一直是困擾法院和當事人的難題。昨天上午,本市二中院一起案件的被執行人卻主動打來電話,要求履行生效判決規定的債務。
原來,這是一樁專利權糾紛案,原被告雙方都做五金生意,原告向本市二中院狀告被告侵犯其外觀設計專利。市二中院經審理判決被告及經銷商陳某侵權,賠償原告45000餘元。判決生效後,被告遲遲不履行。
原告申請市二中院強制執行後,遇到了難題。本案可執行財產都在浙江溫州,而申請人卻遠在廣東佛山,案件執行標的又較小,如果承辦人親自前往,辦案成本相對較高。於是,市二中院委託溫州中院代爲執行。出乎意料的是,就在委託手續辦理過程中,被執行人的法人代表卻給市二中院打來電話,主動要求履行判決債務。
經瞭解,原來是“全國法院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發揮了作用。這是最高人民法院於近期推出的一項抵制“老賴”的新舉措,即將法院系統與銀行徵信系統聯網,將全國法院遇到的“老賴”全部上了銀行系統網絡的“黑名單”。這樣一來,“老賴”無論走到哪裏,都無法正常開展與銀行相關的業務,甚至本人開立使用信用卡都會受影響。
此舉令“老賴”無法正常經營。爲此,才主動打來電話要求履行相關債務,並要求法院在其履行判決義務後,儘快將企業從“黑名單”中撤下來。對此,承辦人抓緊時機,積極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促使雙方達成執行和解。(記者高立紅通訊員曹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