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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最近一段時間,天津市寧河縣田某、楊某很是鬱悶,因爲倆人被高利引誘、輕信“兄弟”,最終卻被忽悠得不輕。2006年底,家住遼寧省鞍山市29歲的吳某來到天津寧河,與他人合夥經營一家汽車租賃公司。2012年3月與對方分家,另起爐竈,獨自開辦了一家“兄弟”汽車租賃行。由於手中無資金又無可供對外出租的車輛,業務難以開展,吳某便想通過先向他人租用車輛再對外出租的方法掙取差價。
於是他想到了平日偶有交往、勉強稱爲朋友的田某、楊某兩人。經高額租金許願,分別從田某手中租用汽車四輛,從楊某手中租用汽車兩輛,並與雙方簽訂了租賃合同。起初,吳某按照事先承諾,按月給付租金,接到租金的田某、楊某也爲這天上掉下來的省心又賺錢的好事欣喜若狂。可令他們意想不到的是,吳某的租賃行在租用他們車輛時已入不敷出,不能正常運轉,僅向他們支付三個月租金後便將他們的車輛變賣,攜款潛逃。日前,吳某已被緝拿歸案,構成合同詐騙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但被變賣的車輛,雖經公安機關全力追查,也僅追回部分,田某、楊某的損失恐怕一時難以彌補。在此,檢察官提醒羣衆,投資與回報永遠不會失衡,高額回報背後往往會是陷阱,投資前要頭腦清醒,冷靜分析,抵住誘惑,以免被天上掉下的“餡餅”砸傷。(通訊員:洪亮、文雙、潘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