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加強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把司法公信力不斷提高作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深化改革開放的重要目標。這是黨的代表大會第一次從黨和國家工作全局的戰略高度提出司法公信建設問題,是對人民法院提升司法公信提出的更高層次、更加緊迫的現實要求。
從天津法院的情況來看,2012年,全市法院受理各類案件比2007年上升了近30%。這說明人民羣衆對司法解決糾紛的權威性和公正性的信賴度明顯增強。但是,我們也清醒地看到,目前司法公信力還不高也是不爭的事實。這其中既有法院少數案件裁判不公、質量不高,少數法官司法作風不端、司法能力不強的內在原因,也有法院司法公開不到位、抗干擾能力不足、司法負面信息被炒作放大等因素的影響。這些問題解決不好,勢必削弱公衆對司法的信任度。人民法院加強司法公信建設,就要認真研究解決好這些問題。我認爲,需要着力在以下三個方面進行深度探索和廣泛實踐。
一、增強法院自身對司法公信力評價的客觀性和科學性
法院審理案件面臨着多重評判標準。因此,對司法公信力的評價具有複合性。人民法院首先要搞清楚什麼是司法公信力、哪些因素構成了司法公信力以及各自的影響權重。這就需要從實證出發,研究法院自我評價與社會評價的具體差距。近年來,天津法院對此做了一些探索,多次從各類案件中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當事人爲樣本,進行民意調查和統計分析,爲黨組決策做參考。今後一個時期,還要着重研究構建科學的司法公信力評估體系,設置科學指標和指數,將停留在宏觀層面的公信評價向實踐操作層面轉化。通過收集數據、統計測算,分析研判每一時期、每個區縣影響司法公信力的具體癥結及影響程度,發揮描述、評價、引導、指向功能,爲司法決策、法院管理和司法行爲矯正提供客觀、科學的依據。
二、增強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廣度和深度
改革創新是提升司法公信的不竭動力。今後一個時期,人民法院要以實施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爲契機,以涉訴信訪工作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爲重點,解決好影響司法公信的關鍵問題。特別是要深刻認識公正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石,進一步強化審判質量管理,完善案件質量評估指標體系;統一裁判尺度,加強案例指導;推行專業化審判,不斷探索類案規律;細化司法標準,進一步規範法官自由裁量權,讓人民羣衆從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公正。深刻認識遲來的正義爲非正義,加強審判流程管理,強化對審判各流程的節點監控、時限要求,推行繁簡分流,擴大簡易程序適用範圍,做好小額案件速裁工作,強化均衡結案,確保案件審理及時高效。深刻認識正義要以人民看得見的方式得到實現,大力推進司法公開,豐富公開方式,拓展公開範圍和內容,加強監督檢查,讓司法權在陽光下運行。
三、增強法院隊伍建設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打鐵還需自身硬。加強司法公信建設從根本上說要靠提升法院隊伍的整體素質。天津法院要緊緊圍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這條主線,以提高專業化、職業化、正規化水平爲重點,以提升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爲目標,着力打造一支忠誠可靠、司法爲民、務實進取、公正廉潔的高素質法官隊伍。具體來說,要在改進司法作風上下功夫。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市委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相關規定,把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貫穿到每一起案件的審判執行及每一項具體司法活動中。要在提升司法能力上下功夫。建立庭審評查和裁判文書評查長效機制,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多層面崗位練兵,加大法官上下交流和實踐鍛鍊力度,研究新媒體時代輿論傳播規律和引導、疏導方式,着力增強法官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能力、做羣衆工作能力、信息化應用能力和輿論引導能力。要在保障司法廉潔上下功夫。堅持以規範司法權力運行、保障司法廉潔爲核心,抓住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這個重點、抓住制度建設這個根本、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堅持正面典型引領和反面典型警示,強化廉政風險防控,紮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確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李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