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央視財經頻道官方微博曝光,乾洗的衣服含有四氯乙烯殘留,會損傷肝臟。渤海早報記者隨後走訪本市服裝市場得知,嬰幼兒服裝國家標準中明確規定,嬰幼兒服裝須標註“不可乾洗”,但一些在售嬰幼兒服裝並沒有這一標誌。
據瞭解,嬰幼兒服裝國家標準自2008年10月1日起實施,其中明確規定了嬰幼兒服裝服飾中可萃取的重金屬含量,還特別強調嬰幼兒服裝必須在產品標識上註明“不可乾洗”。據介紹,依據服裝標籤的相關標準,洗滌標誌是一項重要內容,顯示洗滌的水溫及其他要求,用以提醒消費者。嬰幼兒服裝國家標準要求,標籤上須註明“不可乾洗”的主要原因在於乾洗劑中含有刺激皮膚物質,會危害嬰幼兒健康。
在河西區黑牛城道一家乾洗店,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店內刺鼻味道的主要來源就是乾洗溶劑,成分是四氯乙烯,容易揮發。當記者詢問此類物質是否安全時,工作人員表示:“回去晾一晾就沒味了,沒什麼危害”。這位工作人員還表示,不少家長會拿着大堆嬰幼兒服裝前來乾洗,“現在的年輕人都不願幹活兒,洗小孩衣服也拿到乾洗店,這樣的父母很多”。
在南開三馬路一家孕嬰產品店,記者看到,多數知名品牌嬰幼兒服裝,標稱適用於3歲以下的一般都標註了“不可乾洗”的警示語。但是,在南開三馬路的另一家孕嬰產品店,記者看到,有小孩秀吧、小雨點、嘟比啦等多個品牌的嬰幼兒服裝,沒有註明“不可乾洗”。
在網上搜素“四氯乙烯”詞條時,記者看到,洗溶劑中的四氯乙烯存在明顯健康危害,有刺激、麻醉作用,吸入急性中毒者有上呼吸道刺激症狀,會流淚、流涎。隨之出現頭暈、頭痛、噁心、運動失調及酒醉樣症狀,可損害肝。皮膚反覆接觸,可致皮炎和溼疹。
市質檢部門相關人士提醒消費者,嬰幼兒服裝必須標註“不可乾洗”,這既是產品質量的保證,也是對父母的提醒。建議父母選購服裝時,要選購有“不可乾洗”標籤的產品,使用後也不要乾洗,以保障孩子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