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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盜竊案提起公訴,河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張某判處刑罰。
被告人張某,男,27歲,在津無固定住所。2014年3月的一天凌晨,張某攜帶千斤頂、水管鉗等作案工具來到本市河東區某小區,輕輕鬆鬆地攀爬到了3樓的陽臺,張某用千斤頂頂開陽臺的護欄、因爲窗戶沒有上鎖,張某很順利地鑽窗入室實施盜竊,併成功盜走現金人民幣3050元。經羣衆報警,公安機關在現場附近將張某抓獲歸案。贓款被收繳併發還失主。近日,河東區人民法院依法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檢察官提示廣大市民,夏日炎炎,在夜晚開窗納涼的時候也要注意防盜,切莫以爲安裝防護欄就可以萬無一失。睡前注意鎖好門窗,不給小偷入戶盜竊以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