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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 匿名信稱司長有染名下汽車露破綻
2004年3月份,成都發生了一起藥品事件,一家血液中心從北京某血製品公司購進了一批一次性血漿袋,由於該批血漿袋沒有合格證,最終導致所裝血漿全部銷燬,該血液中心蒙受了重大損失。負責購進血漿的血液中心採購科長因此被判刑。同年6月,一封匿名信送到西城區檢察院,信上提到時任國家藥監局醫療器械司司長的郝和平與此事有關——他收取了上萬元的好處費。
“這個線索很重大。”作爲本案承辦人之一,西城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包亞南說,辦案人員迅速就此線索進行了初查。經查,郝和平曾去過北京某血製品公司,收過一些好處費,但他已經主動上報單位,並退回了好處費。
“由此可見,郝和平並沒有涉嫌犯罪,唯一的線索也斷掉了,偵查似乎進入了僵局。”檢察官表示,當時,他們可以結案了,而如果辦案人員真的放棄了,郝和平就成了“漏網之魚”。事後,西城區檢察院反貪局領導和偵查員對該案進行了反覆研究,結合社會對醫療行業的強烈反映,認爲不能輕易放棄這個線索,決定進一步對郝和平的情況進行排查。
由於當時沒有任何有價值的線索,辦案人員只得大海撈針。通過從郝和平的家產入手,結果發現了兩個疑點。首先是發現有一筆來自山東的“神祕”匯款,數額爲20萬元,這筆錢打入的是郝和平妻子付玉清的名下。錢剛一到賬,就被分幾次提出了。“這筆錢來得很奇怪,郝和平和家人不是山東人,與山東沒有什麼關係,是什麼人給他匯錢?爲什麼要給他匯錢?”辦案人員還發現郝和平有一輛廣州本田轎車,這輛車大約在2003年從杭州購買的,買車對於郝和平原本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但是他捨近求遠,不在北京卻在外地買車,且他和妻子均不是杭州人,這些引起了辦案人員的注意。
2005年7月7日 本田買主露面嘉興藥廠承認“上供”
辦案人員包亞南和張鬱到達杭州,準備找出廣州本田轎車的神祕買主。但到達廣州本田4S店時,店員只找到購車人所在地是餘杭,卻沒有購車人的名字。他們撲到餘杭,該地已被出租,而房屋出租人與醫療器械行業並無關係。線索斷掉了。辦案人員又回到4S店,通過陳舊售車的底單,終於聯繫到了買車人,但對方卻稱車是嘉興一個朋友委託購買的。
辦案人員在嘉興找到了實際購車人,“車不是我的,我不記得是誰讓我買的了。”購車人很警覺,說話十分小心,怎麼也不肯吐露實情。“你有親戚做醫療器械嗎?”直接詢問沒有效果,辦案人員換了策略,與買車人拉起了家常。“哦,我表姐劉某是當地一家醫療器械公司的老闆。”買車人沒想太多就脫口而說。“購車與她有關係嗎?”有偵查員追問。“啊?哦……”遲疑了一會,購車人鬆了口,承認正是他的表姐劉某委託購車的。
由於郝和平是主管醫療器械審批的負責人,而爲其買車的恰恰是從事生產醫療器械的廠家,兩者之間很可能存在利益關係,劉某被列爲重點調查對象。
當偵查人員出現在劉某面前,她雖然是滿臉的驚愕。但卻強硬地對待辦案人員的詢問:“我在當地有特殊身份,你們不能把我怎麼樣。”劉某說,車是郝和平委託她代買的,郝和平已經在一次到上海開會時將購車錢還給了她。“他是怎麼給的?25萬元的購車款怎麼放的?”面對偵查人員問話,劉某難以自圓其說。“我不會說,這是醫療器械行業的潛規則,我如果說了,就沒辦法在這個行業混了。”劉某顧慮重重。
此時,西城區檢察院已將郝和平和他的妻子付玉清控制起來。偵查員告訴劉某,郝和平已經被檢察機關傳喚。“別騙我了,那麼大的司長怎麼可能被傳喚?”劉某不信。“你給他打個電話吧。”偵查員說。劉某撥通了郝和平的手機,接電話的是檢察人員。劉某才承認車是行賄給郝和平的。她在7日白天已經獲悉檢察機關查車的事情,就提前與郝和平通過電話,訂立了攻守同盟,編造了委託購車、還錢的具體情節。這是郝和平受賄案關鍵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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