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在即,日前許多單位已經開始給職工發放年終獎,但是有的企業卻在發紅包的問題上耍起了小聰明,用『年終獎』來衝抵加班工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專家提醒勞動者,對『年終紅包』衝抵加班工資的行為說『不』。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出:加班工資與『年終紅包』的性質完全不同,不能相互衝抵。加班工資是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而提供的額外勞動補償,而『年終紅包』是用人單位獎勵職工的一種方式。記者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