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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獲悉,自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施行以來,本市法院依職權共將321例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公衆登錄最高人民法院官網即可查詢。據瞭解,這是全國法院首次建立“失信者黑名單”制度。
據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陳暉介紹,此次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當中,失信被執行人爲自然人的有199例,爲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有122例。其中,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15例;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21例;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28例;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256例。
陳暉表示,過去由於信用體制不健全,信用登記、查詢平臺不多,共享平臺不到位等原因,導致被執行人“賴賬”成本小,很容易滋生逃避執行等現象。此次司法解釋的出臺正是爲了指導各級法院正確有效使用信用懲戒措施,促使失信被執行人儘快履行義務,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從源頭上解決執行難的問題。
據瞭解,全市法院將繼續加大與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與合作,拓寬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利用範圍,進行定向通報:第一是向行政管理部門,如國土房管局、銀監局、建委等定向通報;第二是向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的所在單位定向通報;第三是向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上級單位進行定向通報。通過這些措施,從而使失信被執行人受到信用懲戒,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執行人的社會生存空間將被大幅擠壓。 (記者孫啓明 通訊員李川 張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