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張旭,2001年自警校畢業後分到預審監管總隊成為市第一看守所看守員。在看守所工作期間,她十分向往預審工作,覺得做公安而不乾預審,似乎不像真正的警察。2009年9月,張旭因為工作突出被選調到預審一支隊一大隊,工作中的她努力探索罪犯內心,通過對他們犯罪經歷的分析與思考,提高自己對人生的認識。
張旭說,如果說刑警工作是打造毛坯房,那預審員的工作就是搞精裝修,掌握環形鏈條證據,將犯罪事實『坐實』。往往是接手案件時只有一本案卷,移送時,案卷常會增加幾倍乃至十幾倍。
預審人員中男性比較多,女預審員上陣總會讓人覺得『不壓茬』,因為女人被認為『感性多理性少』。然而張旭認為,每一個嫌疑人必然有他的犯罪目的和理由,作為預審員,理性方面要合理合法、公平正義,感性上則應給予嫌疑人人格尊重,而這種尊重會得到嫌疑人的回應。如此一來二往,女預審員的優勢便會慢慢體現出來。
為了工作,張旭虧欠家庭和孩子很多。在幼兒園,張旭的兒子永遠是最後一個被接走的,不到4歲的小家伙甚至不讓老師打電話:『我媽媽正在抓壞人,老師別給她打電話……』
細心取證審結招工詐騙案
2011年10月,天津市公安局某分局刑偵支隊在日常調研工作中,發現女子劉某涉嫌以利用招錄農民合同工為名進行詐騙活動,公安分局為此立案偵查。2011年12月6日,河東區居民徐先生又到分局報案稱:2008年底,其鄰居劉某以能招收某集團農民合同工為名,讓其介紹他人加入,並收取一定金額的招工定金,卻至今未安排任何被招錄人員工作,涉及詐騙金額150餘萬元。公安分局民警遂對劉某的去向展開進一步偵查,並於同年12月15日在河北省某飯店門前將劉某抓獲。
原來,早在2006年,劉某幫助其胞弟辦理某集團農合工未果,便萌生了通過辦理該集團農合工詐騙錢財之念。之後她編造其與集團領導親屬關系密切,能辦理農合工的謊言,同時利用手機變聲功能,用多個電話號碼冒充領導親屬與徐先生及李女士通話,騙取了二人的信任,幫助其招攬農合工。為了贏得被害人的信任,劉某以廠方名義多次組織被害人體檢、實習、培訓等,並私刻了勞動合同專用章、該地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合同管理專用章、集團黨委印章,偽造了勞動合同書和大量工資卡、醫療卡,通過與被害人簽訂虛假的勞動合同以及下發工資卡、醫療卡等方式,實施詐騙活動。
劉某落網後被移交預審監管總隊,張旭接辦此案。由於劉某在河北省作案,人數眾多,給取證造成了極大困難。張旭決定親自前往案發地取證。此時,她剛剛結束產假上班,孩子還沒有斷奶,取證卻往往一走就是一周;在那裡,每天都是早晨8:30到分局,深夜零時還在接待被騙群眾。此外,張旭還要安排群眾辨認、落實實習地點,工作十分辛苦。
取證告一段落後,張旭根據劉某的作案方法,決定先突破其有罪供述。開始,劉某以自己不是第一收款人為由,隱瞞涉案金額及被害人的真實數量。幾次交鋒之後,劉某開始松口。在此期間,張旭多次往返於天津與河北省,復核證據,同時又摸清劉某在天津還有一個『實習』地點,其中一部分人是劉某的熟人,很多被騙者還互為親戚……
在核查近百人後,張旭精准確定了劉某詐騙案的具體金額、手段及資金流向,最終得出結論,2008年10月至2011年11月期間,劉某通過徐先生先後騙取被害人人民幣325.3萬元。劉某被抓獲前,因部分被害人要求退款,劉某恐事情敗露,向其中16名被害人退款共計人民幣49.9萬元,劉某實際獲取贓款現金人民幣275.4萬元。被騙群眾也由劉某當初交代的30人,最後准確落實為72人。連劉某自己也沒有想到,張旭能查得這麼細。證據復核量之龐大,偵查工作之細致,令劉某心服口服。最終,劉某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贓款被成功追繳,發還給被騙群眾。
『避重就輕』突破聚眾斗毆命案
2013年10月4日19時,群眾報警稱:本市某洗浴中心內有人打架,被害人秦某在該浴池門口被人打傷,後被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屬地公安分局迅速派員趕赴現場,將已被群眾控制的嫌疑人趙某抓獲。當日20時,民警在趙某的引領下,在本市某物流公司將李某抓獲。當日21時,民警在某物流公司附近將電話投案的王某抓獲。經訊問,犯罪嫌疑人王、趙二人對於參與打架斗毆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而李某則拒不供述。
經了解,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趙某系同事。當日18時許,三人酒後到大眾浴池洗澡。其間,李某等三人與同在該浴池洗澡的秦某等三人因搓澡問題發生口角,繼而互相辱罵。19時離開浴池後,李、王二人從飯館購買四瓶啤酒,二人分別左、右手各持一酒瓶充當打架工具。後李某見被害人秦某走出浴池,即將雙手中啤酒瓶底部磕碎,持『碎酒瓶』向秦某頸部、左右面部猛捅數下;王某也將雙手中啤酒瓶磕碎,持破碎啤酒瓶立於浴池大門外大聲叫囂,妄圖阻止周圍群眾對秦某施救;趙某右手握磚塊站在浴池外馬路上,做好打架准備,為李某站腳助威。秦某受傷後返回浴池,李某三人則打車逃離案發現場。秦某的朋友立即開車在後面狂追,最終將李某乘坐的出租車截住。李某三人下車繼續逃跑,秦某的朋友將手持磚頭的瘸子趙某抓回洗浴中心交給民警。而此時,秦某已經因被刺破左頸靜脈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趙某帶著民警回到物流公司,一個眼神掃進小屋,民警根據趙某的暗示衝進屋內將李某當場抓獲。而手上有傷正好印證了李某捅人時不慎傷到手部的現場情況。得知主犯落網後,王某也主動投案。然而,在接手此案後,張旭發現主犯李某始終聲稱自己和朋友是被秦某等人圍攻,他出於自衛用手一攔,手掌纔被刀子紮上並劃斷筋腱,捅死秦某的並非自己。
張旭決定『避重就輕』先以投案的王某作為切入點。張旭對王某說:『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僅是可以認定自首的一個必要條件,如果想爭取從輕處理,你還要保證如實供述,除了不能隱瞞自己的犯罪行為,更要如實交代同伙的犯罪情節。如果供述屬實,警方可以認定自首,有從輕可能。』王某聽罷考慮再三,交代了全部事實。第二個突破口自然是瘸子趙某。為了讓他能拋開顧慮如實交代,張旭認為首先需要確定他是否存在協助抓捕的立功表現,是否有眼神暗示民警。帶著疑問,張旭通過找到出警民警核實。趙某得知他的立功表現得到確認之後,如實交代了犯罪經過。
李某口口聲聲稱,秦某一眾人先罵自己並在浴池門外主動尋釁,自己是受害者,究竟還有沒有直接的證據去拆穿他?張旭靈機一動再次找到搓澡工復核證言,並讓他畫出現場圖紙,標明案發當晚每個人所處的具體位置,還特意找到男民警進去看現場,印證證人提供證言的准確性,最終將主犯的狡辯全部推翻。檢察院經過審核證據,同意公安機關的起訴意見,最終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李某起訴,以涉嫌聚眾斗毆罪對王某、趙某起訴,現案件正在審判中。
細膩傾聽化解敵對情緒
2013年初,本市某區一胡同口垃圾箱附近一條沾血的棉被下,發現了一具女屍。經查,被害人為該轄區居民王某。王某,女,42歲,患有精神病。在現場訪問過程中,民警發現王某之夫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經詢問,李某供認了持菜刀將妻子殺害的犯罪事實。案情明朗,案件移交至預審監管總隊,張旭負責偵審此案。接手案件後,張旭仔細翻閱屍檢照片,發現死者頭部、胸部有很深的刀傷,多達20多處,手段十分殘忍。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落網時,李某承認是自己殺的,被執行拘留後,李某對民警的詢問卻置之不理甚至破口大罵。審訊錄像中顯示,李某行為反常,但是司法鑒定結果,李某作案時具備刑事責任能力。張旭思忖,李某心中可能埋藏著隱情。
提訊時,張旭以聊家常開始:『老李,你最近的壓力應該不小,憋在心裡肯定不好受,所以,我樂意當個聽眾。』李某已經43歲,沒想到審訊自己的是一個年輕姑娘,而且,心平氣和的語氣更讓李某出乎意外。『殺了她,我這輩子就解脫了,她也解脫了。』李某說。『畢竟她也是生命,以後誰能照顧你?』『她平時根本不收拾屋子,還常常衣衫不整往外跑,我這樣活著太累了……』李某痛苦之情溢於言表。
張旭說,作為嫌疑人,不怕他亂說,就怕他不說。說,就能找到切入點。初次見面,雖然沒有談論案情,但李某的只言片語也給了張旭不少線索,同時拉近了審訊者和被審人的距離。一看李某願意開口、願意敞開心扉,張旭趁熱打鐵:『你以前也打過她,家裡人調解了,可這次怎麼就下狠手了,知道多少刀麼?』『不知道,沒有數,可能砍在頭部、胳膊上……』
傷處對上了,張旭開始尋找矛盾激發點。李某以賣菜為生,兩口子靠低保度日,但李某自尊心極強,多次拒絕開證明昇高低保等級,說是可以自給自足。李某多年心情壓抑,長期酗酒。但是他也希望得到別人的尊重。妻子經常去外面撿垃圾,撿回來的空酒瓶子亂七八糟擺在屋外胡同裡,鄰居對此很反感,多次去居委會反映。這一次居委會又為此事找到了李某。李某感覺面子上很過不去,一邊喝酒一邊數落妻子。當時妻子因為吃了抗抑郁的藥,昏昏沈沈,一言不發。李某覺得說過的話都白費了,一時陷入絕望,想著:這樣的生活實在沒意思,乾脆同歸於盡吧!於是,李某順手抄起案板上的菜刀,借著酒勁砍向妻子。
和在分局相比,案件推進有了質的突破。當時李某只是承認自己殺人,行為、手段、時間和緣由都閉口不談。張旭接手此案後,李某的心理活動、犯罪過程、殺人手段、動機、處理屍體等情況全部吐露出來。
最後,經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李某被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