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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觀點
企業應注重知識產權風險預測和保護
張盈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丁立瑩
中華老字號企業的重要核心競爭力之一就是知識產權,尤其聽到桂發祥集團李總談到維權之艱辛和無奈,因此,注重知識產權的風險預測和保護尤爲重要,實踐中也無外乎從以下兩個方面着手:
一是加強企業的自我保護能力、提高自我救濟意識。
成熟的企業一定要形成一套完整的知識產權保護戰略,建立起有效的知識產權市場監測預警系統、應急處理系統和維權保護系統。這個系統裏面應該建立從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技術保護、人工監測、制度約束、合同約束到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各類市場信息的追蹤、彙總、反饋、決策直到出現侵權事件後的調查取證、調處解決、藉助司法程序維權等一系列保護機制。比如:在信息追蹤反饋中密切關注《商標公告》、網絡信息等,一旦發現與自身商號、商標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標、名稱、包裝裝潢等情形的出現,甚至發現將自身商標、字號註冊爲域名的現象出現,要立即採取應對措施。
二是完善立法、加強政府保護和公力救濟的職能。
目前有關對中華老字號的保護在我國尚無立法,只能藉助《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去保護。但是,諸如商號權的登記、取得、使用、評估;老字號的構成條件、認定依據、保護高度等等尚屬法律空白,這就導致一些糾紛的頻繁出現,如“上海張小泉”和“杭州張小泉”正本清源之爭,“天津泥人張”與“北京泥人張”確認嫡傳之訴等等。因此,有關中華老字號管理的法律法規的出臺已是迫在眉睫。
另一方面,儘管知識產權爲司法範疇,但假冒、盜版之猖獗,手段隱蔽之惡劣,實際上已經無異於搶劫犯罪,甚至這種“拿來主義式的文化搶劫”的社會危害性不比傳統的刑事犯罪低,所以加強、加大政府公權力的制裁和處罰力度,尤其是呼籲建立專門知識產權警察機構,彌補自力救濟取證困難之不足,提高、擴大運用《刑法》威力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行爲的範圍和力度,將給侵權假冒者回報一個慘重的成本代價,有利於深度淨化知識產權市場,提高我國的國際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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