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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天繼續提訊陳水扁開庭,由於律師對146頁證據清單逐字念稿,讓陳水扁體力不濟頻打瞌睡,公訴檢察官看不下去,請求合議庭休息。
臺北地院上午9時30分繼續就龍潭案開准備程序庭,合議庭審判長蔡守訓仍先問陳水扁身體狀況,略帶憔悴的陳水扁搖頭表示『不好、昨天晚上沒有睡好』。
上午庭訊檢辯雙方主要整理龍潭案相關證據清單,陳水扁委任律師石宜琳主張,包括證人辜仲諒、辜成允、魏哲和,以及被告吳淑珍、蔡銘哲、李界木、郭銓慶、蔡美利等18人對陳水扁的證詞,均無證據能力。
此外,律師團也主張包括『國科會』就龍潭案的相關報告、簽呈、會議紀錄等證物也都沒有證據力。
由於辯方羅列146頁待爭執的證據清單,並采逐字念稿,陳水扁不時以手橕下巴、面露不適,還一度打瞌睡,旁聽席上部分民眾與記者也頻打哈欠。
律師念了一個半小時,146頁內容還進行不到一半,臺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林達認為陳水扁既然昨天沒睡好,律師的方式對被告身體不妥,要求休庭,獲審判長同意休息15分鍾再繼續庭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