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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2月起,天津高新區將實施《鼓勵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創新創業暫行辦法》,每年安排1億資金支持創新創業,鼓勵高層次留學人員聚集天津高新區。
從今年2月18日起至2014年2月17日,符合本辦法規定進駐高新區海外留學生創業園孵化的人員和企業在孵化期間將享有最高100平方米的三年『零房租』優惠政策,即自入住之日起三年內全額免除房租費用。享有按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辦法對企業進行審核合格的企業,三年內按照上繳的企業所得稅額度予以全額獎勵。因使用天津市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大型儀器設備發生費用的,經審核,予以實際使用費用50%的資助。對獲得國家科技和產業計劃資助的項目,給予資助金額100%的配套資金支持,對獲得天津市科技和產業計劃資助的項目,給予資助金額50%的配套資金支持。同時,按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辦法對企業進行審核評估,審核合格的企業,予以在企業設立時法定代表人實際出資額20%的創業資金資助,最高不超過60萬元,企業正式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後,可再獲得同等額度的創業資金資助。因購置科研儀器設備、進行產業化而申請銀行提供短期(不超過兩年)貸款的,經審核,對貸款額度內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0%的部分,按照銀行結息單補貼貸款利息的50%,單個企業累計補貼額度不超過100萬元。企業每吸引一名全日制碩士以上(含碩士)學位的人員到企業工作,可享受三年每年5000元專款補貼用於企業交納各類社會保險,享受補貼人數最多為5人。
符合本辦法規定到高新區創辦企業的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將享有三年內每年給予2萬元的租房補貼。有未滿18周歲在學子女的,在學期間每人每年發放5000元的教育津貼。對進入高新區企業主持實施國家或天津市重大科技項目及產業化項目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在項目進行期間給予最長不超過三年、每人每年3萬元的生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