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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期間,天津市代表團代表共向大會提交議案及建議、批評和意見81件,其中,議案7件,建議、批評和意見74件。7件議案均為建議制定或修改有關法律方面的。74件建議、批評和意見中,內務司法方面11件;財政經濟方面14件;教科文衛方面29件;城建環保方面14件;農業和農村工作方面6件。
本次會議代表提出議案、建議有以下特點:一是全團代表都積極參與提出議案和建議工作。7件議案均為30名以上代表聯名提出;74件建議、批評和意見中,有24件為代表聯名提出。代表們為了在大會上提出高質量的議案、建議,在會前和會上做了大量的調研和案頭工作,表現出高漲的參政議政熱情和強烈的責任感。二是議案、建議數量有所增加。為做好提出議案、建議工作,代表們在人代會閉會期間,做了大量的走訪、座談和研究論證工作,掌握了大量的信息和資料。市人大常委會於去年下半年分別組織代表進行了專題調研和集中視察活動,於今年2月份本次人代會前組織了在津代表學習培訓活動,為代表深入知情知政提供了條件。為提出議案和建議做了充分准備;本次大會代表聯名提出議案比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增加1件;代表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數量比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增加21件。三是注重議案、建議的質量。通過參加會前學習培訓和集中視察活動,代表們了解了提出議案、建議的有關要求,掌握了一定的情況和信息,提出的議案和建議的質量都很高。代表聯名提出的7件議案經審核全部被列為議案,交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研究處理。代表提出的74件建議、批評和意見,涉及內容比較廣泛,包括加快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促進保增長保民生、加快財政金融體制改革、加強科技創新以及教育、文化、衛生、城建環保、農業和農村等多方面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