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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上午,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10·11』酒吧命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涉及個人隱私的部分進行不公開審理。此時,在百度網上鍵入『哈爾濱』三個字,最先搜索出的並非這座城市的相關情況和政府網站,而是關於前一天這起案件公開審理的最新報道。
這起發生在5個多月前的故意傷害案件,仍然牽動著公眾的高度關注。
2009年3月24日,一名記者在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門前拍攝。當日,哈爾濱10·11酒吧命案在哈爾濱市中院開庭審理。
2009年3月24日,一些市民站在法院大門前。
庭審12小時旁聽者坐到雙腿發麻
最近,一則關於哈爾濱『10·11』酒吧命案即將進行公開審理的消息,將這起曾轟動一時又漸歸沈寂的案件再次帶進公眾視線。
3月24日上午8點40分左右,新華社記者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事先發放的旁聽證來到該法院。此時,法院大門口已被圍得水泄不通,多名法警在現場維持秩序,一些想參加旁聽的人不斷向周圍人打聽有沒有多餘的旁聽證。一位市民說:『聽說這個案子公開開庭審理就想來聽聽,哪知道來了這麼多人。』
9點30分,庭審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號審判庭開始。案件涉及的雙方家屬、社會各界人士及新聞單位記者近500人參加旁聽。
法庭先行審理的是被告人齊新、劉力男、楊森故意傷害一案的刑事部分。隨後,法庭對該案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鑫宇、王金剛向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楊森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依法公開審理。
由於涉及個人隱私,此案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林吉利、鹿慶紅等3人向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齊新、劉力男、李鑫宇、王金剛、欒奡、李峰、哈爾濱市南崗區糖果盒咖啡廳(糖果酒吧)經營者金梅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法庭依法對這部分訴訟不公開審理。
24日的庭審直至晚上22點40分纔結束,除去中午休庭的1小時,整整持續了12個小時。對很多旁聽者來說,旁聽一起案件直到深夜還是第一次。不少人在走出法院大門時直呼『坐了一天,腿都麻木了』。